杨凌示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工作职能

杨凌示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示范区级机关事务的保障、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中、省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示范区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并组织实施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及管委会职工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杨陵区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

(三)负责示范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拟定示范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示范区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四)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示范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监督杨陵区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五)负责政务大厦水、电、气、暖、绿化、环卫、交通安全、内部安全保卫及房屋修缮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公务用车,承担公务用车的保险费缴纳、维修、保养工作,保障公务车辆正常运行,做好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示范区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管委会机关各部门(单位)办公用房的调配、统计工作。按照中、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示范区办公用房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杨陵区办公用房工作。

(九)负责管委会机关省级文明机关常态化创建工作。

(十)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29-87036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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