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实施就业培训项目定点机构招投标办法(试行)》要求,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定点机构招投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杨凌示范区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招标
二、投标对象:依法设立的各类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三、投标条件:
1、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和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具有1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办学经历;自身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确保培训活动的资金支持。
2、具有满足开展培训专业(工种)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教学场地一般应包括教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等;配备开设的专业(工种)培训教学所需的教学仪器设备和教材、资料等。
3、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具备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与培训专业、规模相适应的教学队伍。教学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
4、具有满足开展培训所需的教材。培训机构所设培训专业(工种)适应示范区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培训方法和形式适应培训对象学习需求,统一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教学大纲。
5、具有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学员培训后就业率能达60%以上。
6、社会信誉好,近2年承担过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且能保质保量完成,无有效投诉、无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其他违法行为。
7、财务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全面正确反映培训成本,能出具有效票据。
8、因违规被终止或取消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得再次参加投标。
四、投标须提供以下材料:
1、证明资质相关证件(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企业法人[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有与机构名称相符的银行帐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出具有效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定点机构投标书(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便民服务大厅领取)。
4、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办学规模、教学场地、实训设备、师资力量以及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学员考勤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
5、培训专业设置以及教学计划和大纲、使用教材等。
6、近3年的就业创业培训、档案管理以及就业安置相关纪录等。
以上报名应附材料必须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五、招标程序及时间安排
1、单位申报。参加投标的培训机构,从2018年4月11日至4月17日17时为报送材料时间,投标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材料报送杨凌人力资源中心市场,超过时间报送投标材料的不予受理。
2、召开招标大会(2018年4月20日)。初审合格后,投标单位按抽签顺序向评标委员会阐述本单位办学、培训的基本情况,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限时15分钟),评标委员会按评审标准结合问答给投标单位综合评审、量化打分,得分在75分(含)以上的机构可进入下一环节。
3、实地考察。评标大会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安排专人赴各投标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对有关资格资质、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等进行复核,各投标机构要积极配合。
4、确定中标单位和承担的培训任务。结合评标情况和实地考察情况提出拟中标就业创业培训机构名单,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定点培训机构。中标单位可承担一定的培训任务及享受政策范围内的相应补贴。
联系人:张超逢 联系电话:87032559
电子邮箱:17176644@qq.com
通信地址: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便民服务大厅(新桥北路6号政务大厦西门外北侧)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