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定点机构 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实施就业培训项目定点机构招投标办法(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99)要求,决定于411日至430日对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就业培训定点招投标工作,请你们根据《示范区2018年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招投标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报名、初审和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

1、示范区2018年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招投标工作实施方案

        2杨凌示范区实施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定点机构投标书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410 

附件1

 

示范区2018年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招投标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加强培训项目定点机构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现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实施就业培训项目定点机构招投标办法(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99)要求,决定于411日至430在全区范围内对各类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定点招投标工作。现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开展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定点机构招投标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指导方针和诚实守信、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的工作原则,坚持务实、高效、精简、便捷的工作方式,以增强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和创业意识,促进城乡富余劳动力自主就业创业为目标,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不断提高示范区就业创业培训水平,为维护城乡劳动者和就业权利、促进职业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招标范围

依法设立的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三、投标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和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具有1年以上技能教育培训办学经历;自身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确保培训活动的资金支持。

(二)具有满足开展培训专业(工种)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教学场地一般应包括教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等;配备开设的专业(工种)培训教学所需的教学仪器设备和教材、资料等。

(三)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具备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与培训专业、规模相适应的教学队伍。教学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

(四)具有满足开展培训所需的教材。培训机构所设培训专业(工种)适应当地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培训方法和形式适应培训对象学习需求,统一使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教学大纲和教材。

(五)具有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学员培训后就业率能达60%以上。

(六)社会信誉好,近2年承担过的培训任务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无有效投诉、无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其他违法行为。

(七)财务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全面正确反映培训成本,能出具有效票据。

(八)因违规被终止或取消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得再次参加投标。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此次招投标工作由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会同示范区监察局、财政局及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有关专家共7人,组成评标委员会,对参与招标的各类机构进行综合考量、量化打分,并确定拟中标单位。

五、工作安排

(一)411日至417日为投标阶段。示范区人社局在相关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参与招标的职业培训机构到杨凌人力资源中心市场领取标书及有关文件,并根据要求准备投标材料,于41717时前交至杨凌人力资源中心市场。

(二)418日至419日为初审阶段。由示范区人社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组织专人对投标单位的办学条件进行考察初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三)420日为评标阶段。投标单位向评标委员会申述本单位办学、培训的基本情况,评标委员会按评审标准给予综合考量、量化打分。

(四)423日至424日为实地考察阶段。评标委员会将安排专人赴各投标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对有关资质、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等进行复核。

(五)425日至430日为公示上报阶段。示范区人社局将拟中标单位名单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示范区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定点机构,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六、管理监督

中标的定点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试行办法》(陕人社发〔200982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实施就业培训项目定点机构招投标办法(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99号)文件要求上报材料、开展培训、建立教学管理、考勤考核、学员信息台帐、就业跟踪等制度。示范区人社局将于次年进行一次评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擅将承担的培训任务委托转包其他单位或个人、与政府其他部门开展的免费培训项目重复申报等情况的培训机构,直接取消其定点资格,以后不得再进入培训项目招投标范围。

联系人:张超逢          联系电话:87032559

电子邮箱:17176644@qq.com

通信地址: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便民服务大厅 

 

附件2

编号:

 

 

杨凌示范区实施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定点机构

       

 

 

 

 

 


 

 

投标单位:                     (公章)

 

 

       

 

表一                   投标单位概况

 

投标单位名称







   

   


 

 


   


 


     

     


 

 

 

 

 

 

 

培训机

构办学

概况及

培训工

作业绩



投标

单位

促进

就业

措施












表二
                  投标专业概况

专业名称


拟培训人数


培训课程


培训课时


选用教材名称


     

教学设施

理论

教室

         

实习

教室

              

主要专业设备

设备名称

数量

型号

工位

















人员配备


  

学历

专业等级

职称

联系电话

专职教师
















兼聘教师





















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