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陕西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创业孵化基地是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鼓励创业政策、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重要载体。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十八大“鼓励创业”方针和十九大“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7〕49号)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市场化创业孵化工作,帮助劳动者成功创业,带动更多的人实现就业,今年,我厅根据“坚持标准,稳步推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重在成效,示范引领”的原则,按照“推荐申报、材料初审、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网上公示”的程序,确定了30个陕西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名单见附件)。

  各市(区)要认真落实《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7〕43号)要求,积极推进市场化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加强工作指导、日常管理,并做好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以创业孵化效能为引领,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服务功能,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创业服务,提升孵化成功率,帮扶以大学生为重点,包含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各类劳动者,实现成功创业、稳定就业,示范引领全省市场化创业孵化工作,为加快构建“政府+市场”的创业服务新格局,做出更多积极贡献。

 

  附件:陕西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名单(30家)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