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促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142号)转发给你们。各市(区)要结合《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28号)精神的贯彻,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重点加强对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扎实做好未就业毕业生跟踪服务,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服务月活动结束后,各市(区)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9月25日前报送省厅。
联 系 人:王婷
联系电话:029-8526841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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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毕业生专项活动QQ群:545220934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2.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