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杨凌人力资源中心市场: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就业政策和服务落实落地,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411号)精神,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杨凌示范区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杨方方

联系电话:029-87032621(传真)  87035633

电子信箱:273425427 @qq.com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831

 

 

 

 

 

 

 

 

 

 

 

 

 

 

 

 

杨凌示范区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

     

 

为全面贯彻中省关于稳就业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就业政策和服务落实落地,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部署,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开展“杨凌示范区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引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统筹兼顾和重点帮扶相结合,坚持政策力度和服务温度相协调,坚持监督约束和表扬激励相统一,把政策落实服务落地贯彻到就业工作全过程,锐意进取、勇于作为,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切实提升就业政策知晓度、落实率,提升就业服务满意度、实效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确保就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确保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及步骤

活动时间:20199月至12

(一)动员部署阶段(91-915日)。杨陵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两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策划,细化活动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时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统筹协调有关单位,确保各项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二)组织实施阶段(916-1215日)。杨陵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两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集中组织开展各项工作,营造落实政策服务的热烈氛围,有效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活动宣传和经验典型宣传工作,及时上报活动信息。

(三)总结评估阶段(1216-1220日)。杨陵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两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做法,查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认真撰写行动总结,于1220日前上报示范区人社局,形成工作报告报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

三、活动内容                             

(一)公布政策服务清单。杨陵区人社局和两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按照《陕西省公共就业服务标准规范》和《陕西省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清单》,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项目,形成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于915日前予以公开发布。政策清单应包含政策名称、享受对象、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受理机构等。服务清单应包含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经办机构清单应包含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经办项目等。(杨陵区人社局、示范区人才中心、杨凌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分别负责)

(二)创新开展政策推介。杨陵区人社局和两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围绕各自职能,创新方式,谋划开展政策推介活动。由杨陵区人社局牵头举办1场大型现场政策推介活动和“进村组”政策推介活动,由示范区人才中心牵头举办网上政策集中推介活动和“进校园”政策推介活动,由杨凌人力资源中心市场牵头举办“进园区”和“进社区”政策推介活动。推介过程中要重点介绍中、省、示范区对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出台的惠企稳企、支持劳动者就业、鼓励劳动者创业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和劳动者稳定信心、稳定预期。要紧贴不同群体和不同行业单位的需求,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政策集中宣讲、现场互动问答等方式,提高政策推介的针对性、有效性。尤其要注重发挥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加大政策宣传强度,扩大政策覆盖面和知晓率。要统筹各方资源,邀请社保经办、工商税务等部门积极参与,打出政策推介“组合拳”。(杨陵区人社局、示范区人才中心、杨凌人力资源中心市场按分工分别负责)。

(三)突出重点群体帮扶。杨陵区人社局和两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结合各自职责,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返乡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困难群体,认真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政策,稳定重点群体就业。要继续贯彻执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低收入贫困劳动力等特殊人员实名管理服务,持续完善跟踪帮扶机制。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个性化援助计划,跟踪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重点群体中通过传统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杨陵区人社局、示范区人才中心、杨凌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分别负责)。

(四)大力举办各项招聘活动。杨陵区人社局和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月月有招聘活动,时时有就业服务”的要求,策划开展各项招聘活动。由示范区人才中心牵头,组织区内用人单位参加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活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金秋招聘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杨陵区人社局和杨凌人力资源中心市场要有针对性的面相区内企业、被征地农民、社区(村组)组织举办形势灵活的专项招聘活动。由杨凌人力资源市场牵头,对区内受外部经济环境影响,减产减员幅度较大的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安排专人对接服务,制定专门帮扶方案,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确需调剂分流的,及时报告示范区人社局,启动多部门联动机制,多渠道、多方式提供就业服务,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杨陵区人社局、示范区人才中心、杨凌人力资源中心市场按分工分别负责)。

(五)提升群众就业满意度。杨陵区人社局和两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公共政务服务“四级四同”和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总体要求,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按照《陕西省公共就业服务标准规范》,务实推进省级集中的10个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应用,务必于今年年底前完成面相企业和服务对象的三个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20年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全程信息化,打造群众满意的公共就业服务(杨陵区人社局、示范区人才中心、杨凌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分别负责)。

(六)开展评估和调研。杨陵区人社局和两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密切跟踪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实施情况,年底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要深入镇办、社区、村组、企业、劳动者等服务对象开展调查研究,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要认真排查就业创业工作中的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风险应对处置方案,既要防止“灰犀牛”,也要警惕“黑天鹅”,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苗头性、倾向性风险,要第一时间处理,防止进一步“发酵”(杨陵区人社局、示范区人才中心、杨凌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分别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此项工作抓在手上,将其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稳定和扩大就业以及人社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确保谋划细致、措施得力、效果突出、群众满意。下半年,省厅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二)选树典型,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现代化宣传手段,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认真总结,常抓不懈。要持续跟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对基层提出、群众反映、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调查整改,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巩固行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为示范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和全省就业创业提质增效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