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总工会、妇联、残联、工商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全国工商联定于4月下旬至5月下旬在全国开展2022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以下简称“招聘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4月27日至5月27日。
二、活动主题
“就”在民企,“职”向未来。
三、服务对象
(一)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用人单位。
(二)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残疾人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求职人员。
四、活动内容
(一)举办定制式现场招聘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展小规模、定制化招聘活动,提供针对性招聘用工服务。创新招聘活动组织形式,根据不同企业需求开展行业、中小微企业、紧缺工种专场招聘会。组织“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乡村招聘大集等定向招聘活动,分群体、分专业提供岗位信息。针对企业急需招聘需求,开展“即时快招”现场招聘活动,提供招聘、面试“一站式”快办服务。
(二)打造不断线网上服务格局。紧密配合线下招聘活动,开设招聘月活动线上专场专区,实现线上招聘活动不停歇。广泛运用自媒体等新兴媒介,开展直播带岗、远程面试等新型招聘活动,推动劳动者与企业全方位对接。依托登记失业人员信息、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信息、退役军人就业台账、线上线下求职登记信息,运用智能技术向求职者推送岗位信息,推进求职招聘精准对接。
招聘月活动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依托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job.mohrss.gov.cn)开设“2022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专场,与就业在线(http://www.jobonline.cn)、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24365.smartedu.cn)、工会就业服务网上平台(微信小程序:工E就业)、全联人才在线(https://zhaopin.gslhr.org.cn)、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https://m.cdpee.org.cn)和各省分会场进行链接,联动发布招聘岗位信息。
(三)提供针对性职业指导服务。加强失业人员服务管理,引导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向其推荐求职途径、适合岗位、招聘活动等信息。对长期登记失业人员、长期失业青年开展失业原因分析,实施针对性职业指导,落实“一对一”帮扶举措。客观宣传解读就业形势,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组织参加现场观摩、模拟实践、就业见习等体验式就业活动,增强其到企业就业积极性。
(四)强化全方位企业用工指导。深入缺工企业了解招聘用工需求,“一企一策”提供政策咨询、招聘服务、用工指导等服务。向缺工企业介绍劳动力供求状况,帮助企业科学设置岗位,制定招聘计划,理性招聘用工。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生育等权益。指导企业强化人文关怀,关心关爱劳动者,改善劳动条件,拓展劳动者职业发展空间,增强用工稳定性。
(五)开展精准化就业政策解读。开展“我为群众讲就业政策”活动,通过官网发布、官微推送、集中宣讲等广泛宣传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平等就业等法律法规政策,扩大知晓度。加快智慧化手段应用,利用网络直播等新技术、新媒介,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帮助企业了解政策内容、掌握申请流程。积极与银行部门、行业协会等开展合作,推动就业政策咨询和宣传、受理窗口前移,提高经办便利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招聘月活动对增强公共就业服务针对性、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开展招聘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及重点群体参与,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教育部门要向高校及毕业生宣传活动平台,积极动员参加招聘月活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组织动员退役军人参加招聘月活动,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工会组织要积极协调职工与企业双方,做好政策宣传、权益维护等工作。妇联组织要动员妇字号企业(基地)、协(商)会等社会力量及女性求职者参加招聘月活动,做好妇女平等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残联组织要结合“民营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活动”,共享残疾人就业状况与需求信息,组织民营企业对接残疾人就业需求。工商联要广泛收集企业招聘岗位信息,提供人社部门开展招聘活动。
(二)强化信息质量审核。各地要完善招聘信息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招聘服务提供者审查责任,确保岗位真实有效,依法查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签订不实就业协议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民族、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的良好环境。
(三)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各地要通过各种媒体、各类渠道做好招聘月活动的宣传,提前发布活动预告及活动安排等信息,提高招聘月活动知晓度、参与度。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宣传推广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地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分区分级安全有序举办现场招聘活动。要落实线下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制定活动现场疫情防护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实化各项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人。
活动期间,各地活动预告、招聘安排、专场动态等信息要及时报送中国公共招聘网(邮箱地址附后)。活动结束后及时汇总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活动总结和“2022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6月6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附件:2022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
中国残联
全国工商联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