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薪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薪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65号)要求,省人社厅、司法厅决定联合开展“薪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聚焦解决拖欠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问题,重点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畅通维权渠道、强化执法服务、加大法律援助,推动政策法规知悉度更高、企业用工更规范,农民工权益维护力度更大、法律服务更加便捷高效,促进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得到更好维护。

二、行动内容

(一)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要利用“三微一端”等媒介,在零工市场、项目工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活动现场,广泛开展劳动法、法律援助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解读,提高群众对政策法规的知悉度。通过以案说法、普法送法、“你问我答”人社政策口袋书和典型案例发布等形式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宣传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全省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三周年集中宣传活动,重点解读《条例》在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等内容,推动我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进一步提升。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企业、社区、车站、市场开展宣传咨询、服务需求问卷调查,利用农民工节假日返乡等时机,向社会和农民工家庭宣传法律法规。

(二)畅通维权渠道。要畅通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信访等维权渠道,坚持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零门槛”制度,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欠薪讨薪法律援助案件提供“一站式服务”,法律援助机构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要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通过“一厅式”办公、投诉一窗受理、争议案件速裁,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快速分流处理。发挥12333、12345服务热线与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作用,构建“信、访、网、电”多渠道维权投诉体系,提升维权处置效率。在“陕西法律服务网”开设网上专栏、在12348法律服务热线设立专家坐席、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为农民工提供维权法律咨询、业务指引、案件申办等专项服务。建立仲裁院(员)服务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帮助企业梳理解决劳动用工管理中的重难点问题,将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做好执法服务。组织开展“执法服务进企业”活动,聚焦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企业和工程建设领域等欠薪风险隐患较大的行业企业,在企业自愿情况下,提供点对点上门服务。通过欠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帮助企业梳理分析在用工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风险点,辅导培训劳资专管员考勤管理、工资造表等业务知识。对农民工工资争议实行“首问负责制”,并在案件量超500件的仲裁院设司法援助窗口。开展“护薪行动”,建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制度,对涉农民工工资类争议案件,在合法公正办理仲裁案件的处理原则下,实现争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

(四)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在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立工作站,可以在农民工租住的社区(村)建立工作站,在用工数量较大的企业设联络点,满足农民工维权就近便捷的实际需求。深化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和“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五)加强源头治理。组织开展全省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为重点,深入排查各类欠薪隐患,突出重大欠薪舆情和欠薪线索的核查处置,加强欠薪案件跟踪督办,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配合劳动监察部门积极开展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审查工作,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与劳动监察人员一同深入企业,免费为企业提供劳动合同体检,在用工源头规范合同,有效避免因劳动合同不规范引起的用工纠纷。

(六)开展异地协作。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服务协作,对符合条件的受援人,按照点援制要求,立即指派受援人满意的法律援助律师为其办理法援事项。同时,依托信息化手段努力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省内跨区域受理,为农民工异地维权创造便利条件。

(七)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积极打造“不欠薪城市”“不欠薪企业”“不欠薪项目”,选树和宣传一批尊法守法的企业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适时开展“最美农民工”选树活动,挖掘一批崇尚劳动、勤劳致富的农民工典型,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及时排查因欠薪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民工,通过协调民政救助、动用应急周转金等手段,做好维权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开展“薪暖农民工”服务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生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紧抓住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劳动报酬权益问题,强化工作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人社部门要发挥维权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作,量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活动落地落实。

(三)及时总结情况。各级人社部门要动态掌握行动进展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开展活动场次、制发宣传手册数量、提供法律援助人次、救助困难农民工人数等情况统计,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及时开展分析研判。各市(区)人社部门要及时总结当地工作开展情况,并于今年12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省人社厅农民工工作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

卢 斌 029-63915308 63915111(传真)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

张 杰 029-63915170 63915168(传真)

陕西省司法厅

韩立群 029-87294416 87293224(传真)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司法厅

202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