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数据显示,今年6月份全国城镇不包含在校生的16岁至24岁劳动力失业率比3月份下降2.1个百分点,近3个月以来呈现连续下降趋势;全国城镇不包含在校生的25岁至29岁劳动力失业率较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显示当前青年就业压力有所缓解。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青年群体的就业关系民生福祉,关乎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此前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11项政策举措,着力推进青年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从现阶段及未来一段时期看,青年群体就业问题持续存在。一方面,就业总量压力不减。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1179万人,人数再创新高,就业形势更为严峻。另一方面,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国内经济结构处在转型升级阶段,国际环境也更为严峻复杂,教育与市场、技能与岗位之间的不匹配始终存在,供需之间的动态平衡还未实现。此外,部分大学生的就业观念与现实就业环境存在偏差,加剧了青年群体的就业失衡现象。因此,着眼青年群体就业问题,需要将长期规划与短期举措相结合,依靠政府、高校、社会合力作为,扎实开展稳岗扩岗,强化政策支持,提供就业服务等。
挖掘需求潜力,持续扩大就业岗位供给,开辟就业“新空间”。鼓励引导各类企事业单位释放岗位需求,扩大就业岗位供给。用足用好政策性岗位,激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等扩大用人规模。鼓励高校毕业生扎根农村、服务社区,继续大力推进“三支一扶”计划、特岗计划和西部计划。合理规划公益性岗位,为失业青年、弱势青年提供就业机会。加快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型,释放新的就业潜能和就业机会。支持灵活就业,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和基础性保障。鼓励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推动政策落地,持续保持就业总体平稳,激发就业“新活力”。继续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至关重要。在政策制定上,我们既要有季节性、周期性的短期就业政策,也要有针对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的中长期规划,制定调结构、转方向的就业政策,综合部署,系统施策。面对经营主体,稳固经济发展大局是关键,要坚定强化经营主体稳就业的主体地位,不断优化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持续壮大经营主体,落实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等相关政策。面对青年个体,要持续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出台更加有力的培训、补贴、资金、税收、场地等扶持举措,切实维护就业创业权益。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协同推进高校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建设上的变革,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解决好结构性就业矛盾。总之,要更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全方面赋能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
健全帮扶体系,持续提供优质就业服务,谱写就业“新篇章”。政府要发挥牵头作用,通过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主动串联就业上下游各个单位和环节,借助新技术、新模式、新手段,提供更为精准、直观、丰富、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实习见习、信息推送等一条龙服务。高校要发挥主体作用,强化就业观念培养,让学生牢固树立科学成才观、理性择业观、正确就业观;加强就业创业辅导,为学生开设多样化课程教学、提供多元化见习实习体验,安排多维化导师团队;提供就业岗位支持,开展更多校内招聘会,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类校外招聘会,继续深化访企拓岗、开展校地合作、推动产教融合。社会要发挥协同作用,积极营造公平、有序、良好的就业创业软环境。加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对就业服务社会组织要加强培育和扶持,实现其功能多样化,更多更好地收集和提供就业信息、开发和创设实习机会、开展和实施就业创业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