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环境卫生进一步做好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直属单位:      

冬季是风疹、流行性出血热和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结核病等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目前,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临近期末,学校师生学习生活紧张程度增加,加之气候寒冷,雾霾天气多发,冬季传染病时有发生,个别学校因爆发聚集性疫情而临时提前放假,对教学组织安排产生一定影响。为确保各地各校在寒假前夕持续做好宿舍通风、校园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有效防控冬季传染病在学校发生和蔓延,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宣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深刻认识到学生身体健康是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基础和前提,主动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本地冬季传染病流行情况,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卫生部门的协同配合和指导下,结合学校实际和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防控工作部署,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      

二、做好公共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学校教室、食堂(餐厅)、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区域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传染病防控的重点区域。各级各类学校要注意维护学校环境卫生,保持校园干净整齐,保持室内和走廊清洁卫生,消除卫生死角,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定期消毒,确保空气流通,清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特别是学生宿舍每天必须进行两次通风,每次不能少于30分钟。要通过发放卫生知识手册、发布预警提示等多种形式指导和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做到勤换衣,勤洗手,勤洗澡,提高学生的主动防范意识。      

三、加强传染病预防措施督促检查。各地各校要全面贯彻落实11月22日全省学校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结合当前省教育厅、省卫健委正在关中部分地区联合开展的学校冬季重点传染病防控督查工作,按照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形成自我检查常态化制度,落实好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疫情报告、应急预案完善等传染病预防措施,尤其要重视当地卫生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改进学校卫生工作,消除有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的各种隐患,坚决有效遏制传染病聚集性疫情的发生,确保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        


(全文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