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爱国主义教育暨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宣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中共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组织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宣发〔2018〕23号)、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陕西省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培养中小学生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四个自信”,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爱国主义教育暨读书征文活动,现将活动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重要性

隆重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宣传讴歌40年来祖国发展取得的深刻变化和辉煌成就,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践一再证明,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是党和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也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在全省中小学组织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爱国主义系列教育活动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是培养中小学生家国情怀、责任担当意识的重要途径。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广大中小学生深刻认识改革开放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激发青少年学生奋发图强的爱国主义情怀、民族自信心及民族自豪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市(区)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并以读书征文活动等系列活动为有效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组织好爱国主义教育暨读书征文活动,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活动中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增强中小学生对祖国、民族和家乡的热爱,培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广大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精心组织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爱国主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1.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同有关单位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报导改革开放40年来国家取得的辉煌成就,教育改革发生的巨大变化。各中小学要抓住今年秋季新生入学教育的契机,组织观看教育部和中央电视台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的大型公益电视节目“开学第一课”;要通过校园广播、电视以及升旗仪式、班团队会、学校宣传栏、板报、墙报、手抄报与校园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与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全国及陕西改革开放40年来的巨大变化。通过系列宣传报导活动,营造隆重热烈的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氛围。

2.校内展演活动各中小学要结合本校实际,精心策划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要通过组织开展“牢记时代使命 唱响青春旋律”校园歌曲创造推广活动,举办校园青春歌会等形式,唱响新时代校园原创歌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示青年学生努力奋斗、追求理想的精神风貌。通过歌咏比赛、文艺演出、摄影展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讲故事、观看爱国主义影片等系列活动,使广大学生在活动中得到精神洗礼及理想信念教育。

3.社会实践活动各学校要紧扣时代脉搏,将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与“传承红色基因”活动相结合,与研学旅行活动相结合。要组织广大学生通过参观革命纪念馆、博物馆,组织学生通过绘画、摄影,拍摄视频、参观博物馆、纪念馆等形式,感受祖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变化,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进一步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的情感。

4.读书征文活动读书征文是开展“改革开放40周年”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环节,是促进此项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平台。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以“复兴强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读书征文比赛活动,各市区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要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为配合本次活动的有效开展,省委宣传部组织编辑出版了《国情教育-改革开放40周年学生读本》,分为小学低年级、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及高中四个版本,各市(区)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可直接与当地新华书店联系订购事宜。

三、相关要求

1.各市区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将开展“改革开放40周年”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作为今年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地组织活动的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省级德育工作年报考核范围。

2.征文比赛将设立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每组分别设立一等奖15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60名。同时,省级将根据各地征文上报情况评选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单位奖。

3.各市、县(区)教育部门在逐级遴选的基础上,以市为单位报送优秀征文。征文题材不限,小学组800字以内,中学组1500字以内。每市(区)上报小学、初中、高中组征文各20篇。

读书征文活动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请各市(区)报送纸质版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马熙莹

联系电话:029--85370513

电子邮箱:mxy139@126.com

地址及邮编:西安市药王洞155号省教科院基础教育研究中心710003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