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提升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切实加快全国教育信息化进程,以教育信息化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服务教育强国建设,特制定《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现予发布,请参照执行。
教育部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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