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根据《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夏季防溺水工作的通知》安排进一步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全力避免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特制定我局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专项行动,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家校合作、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治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二、组织领导 
  示范区教育局成立了教育系统防溺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张少文同志任组长,副调研员梁琪同志、杨陵区教育局副局长党新元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各业务口负责人组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工作方案的拟定、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区教育局、各相关学校要切实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预防学生溺水专项工作机构。 

、工作任务 

一是广泛动员部署。各单位按照示范区教育局预防溺水工作方案,进行部署动员,分析安全形势、明确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按照“人人有责、各负其责、全员尽责”的要求,明确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及联防联控责任。 
  二是抓好宣传教育。即日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个一”的宣传教育工作。即: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节假日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主题教育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布置一篇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及课前课后进行安全提醒;悬挂一幅预防溺水宣传横幅;开展一次学生预防溺水集体签名和宣誓活动,强化学生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

三是开展隐患排查。各学校组织对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中、学生活动范围内的河道、水库、池塘、水坑,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处水域,包括雨时节容易积水的低洼地带、涵洞对排查出的危险水域,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警示教育,要告知未成年学生家长,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是严格落实安全制度。教育学生熟知和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学生坚决做到“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危险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遇他人溺水时不盲目下水施救;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五是压实家长监管责任。各单位按照部署,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等多种方式,让家长知晓学校和家庭居住地附近的危险水域,增强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学生校外监管责任。 

六是突出重点目标管控。加强对上、放学途中安全管理,对上、放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要落实安排家长或有关人员护送等防护措施。加强学生午间管理,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学生在午间休息、离校时外出游泳;加强对学生的出勤管理,对缺课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严防学生上学期间外出游泳。 
  七是健全齐抓共管机制。区教育局督促落实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水库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特别容易发生溺水的水域要设置救生器材。督促落实有关部门在关键时段对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巡护,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及时予以制止。 

、工作要求 
  (一)不断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对生命高度敬畏的态度,认真研究和分析本校预防学生溺水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主动担当,齐抓共管,把预防学生溺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学校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周密细致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定具体方案,将工作任务逐一进行分解细化,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务求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落实安全责任。要加强责任追究,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引发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