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度放寒假工作的通知

杨政教发〔2018〕123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研室、招生办: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现就我区2018-2019学年度放寒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起止时间

(一)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19121日(农历腊月十六)放假,122日(农历腊月十七)起假,219日(农历正月十五)假满,假期共29天。220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学报到1天。221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

(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

2019128日(农历腊月廿三)放假,129日(农历腊月廿四)起假,219日(农历正月十五)假满,假期共22天。220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学报到1天。221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

几点要求

1. 开好放寒假培训教育会。各校(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警钟长鸣”和生态环保的思想,放假前要专门组织全体师生召开一次主题教育活动或班会,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号召全体师生环保过节,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过节,防止触电、火灾、交通事故、煤气中毒、炮竹伤人、滑冰溺水等事故发生;文明过节,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陋习,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学校要在放假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死角。

2.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按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学生信息。

3.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春节期间,各校(园)要学校门口张贴悬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灯笼、春联。学校要安排关于除夕、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的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参与家庭劳动,手写春联,参与节日食品制作,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勤俭节约,过一个隆重简朴快乐的春节。鼓励师生看望精准扶贫户和孤寡老人,帮助其打扫卫生,为他们送去节日的温暖。

4. 积极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研学旅行活动作为学生假期一项德育实践作业,假期倡导以家庭为单位,要求家长利用空闲时间带领孩子积极参加研学旅行活动,确保每名学生、幼儿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活动。

5. 加强假期校园安全管理。假期,各校(园)要保障24小时有人值守,加强巡查,注意防火、防盗,保养好供暖管道,确保校舍、财产安全。学校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落实区局安排的事项。2019121日前将假期值班安排报送区局办公室。

6. 切实抓好在建项目假期管护工作。各项目建设校要积极督促在建项目的假期施工进度,协调落实好农民工工资,配合落实好各项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7. 召开2019年春季开学工作会。拟定于2019218日(农历正月十四)上午9点,在杨陵中学召开2019年春季开学工作会议,请全体校(园)长、书记、中层领导,教研室、招生办负责人按时参会。

8. 假期检查。区局将对各校(园)办学行为、假期安全防护、值班等情况进行随机督查,一经发现违规现象存在,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杨陵区教育局

                                 2018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