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明春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陕教安办〔2018〕21号)和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杨陵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杨安委发〔2018〕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的校园安全工作,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幼儿安全健康成长,坚决杜绝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为全体师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实现教育系统的大局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2月28 日,决定在全区开展今冬明春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背景下,扎实开展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冬春季安全防范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强化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全面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确保重大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组织机构
校园安全是日常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教育局成立以局长尹卓为组长、督察专员任晴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各校(园)长为成员的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各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校园安全责任。
各学校要切实履行起“校(园)长负总责,分管校(园)长负直接责任”的安全管理原则,结合季节性安全工作特点,迅速对本学校今冬明春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教育局同志要深入各包抓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等开展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校园安全自主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冬春季校园安全。
(二)强化校园安全管理重点。
1.校园消防安全和煤气安全。各学校要结合冬春两季消防工作特点,深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隐患排查“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对校园火灾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火灾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和火灾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检查学校电线线路是否安全,是否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现象;检查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是否扎实有效,学校重点部位、楼道是否配有灭火器,师生是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学生是否熟知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避险的技能,学生宿舍消防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检查是否还在存在使用燃煤、蜂窝煤炉取暖现象;燃气管道、燃气灶具等是否符合使用标准。
2.校园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分工是否明确;是否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并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检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情况;检查索票索证、台账记录、食物原材料存贮、食品加工及发放、食品留样、消毒保洁等制度落实情况,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检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商店商品流通证和个体工商行政许可证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是否存在麻辣条等小包装食品及奶茶等简装饮料;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经过食品安全培训;食堂卫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防蝇、防尘、防鼠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上下学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学校是否经常开展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门前是否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道路交通警示标识、减速带是否齐全。检查是否存在上 下学期间三轮车、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老年代步车、拼装车等各种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提高防范交通事故能力。检查学校与辖区公安派出所是否建立常态巡查制度。
4.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情况。检查校园周边 200 米以内是否存在流动饮食摊点、网吧,检查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校园周边安全教育和有效管理。
5.校车安全。加强校车全方面管理,各中心幼儿园要加强对下属民办幼儿园的校车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校车安全隐患,校车服务公司要及时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对校车车辆状况、司乘人员体检情况、校车行驶情况,年检情况等进行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和超载学生、超速行驶,检查是否建立校车管理台账,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路线、行驶线路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
6.校园安保及应急值守情况。检查学校、幼儿园安保人员是否达到要求,检查门卫值班室是否配备防护盾牌、防刺背心等防卫器械,检查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是否达到全覆盖,微机室等重点部位是否安装红外报警器。检查各校园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做好应急演练等各种应急防范准备,是否及时上报校园安全信息,是否做到在重点时段的应急值守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园安全动态,保证信息畅通。
7.校园用电安全。要继续推进各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在前期电气火灾排查治理的基础上,不断强化中小学、幼儿园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特别对采用大功率电器取暖的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电气管理使用规范。要不定期进行电气使用方面的安全检查,不断提高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做好校园电气火灾预防。
8.校园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各学校要将冬春两季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工作作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突出风险预防,主动防范。各学校要对用电进行取暖、餐饮、供水的锅炉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生活设施设备、校舍、学校围墙、校园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自查,提前做好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造成校园建筑物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强化预警监测,制定好预案,落实好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冬春季校园安全。
(三)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1.各校园、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要认真进行安全隐患自查。检查日常安全管理。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到位齐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校园门前道路安全、建设工地施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各校要认真检查,杜绝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教育局各股室人员对包抓学校进行彻底检查。教育股等股室要对所辖民办教育机构的安全进行检查,幼教股要对全区民办幼儿园的安全进行检查,中心校、中心园要负责对辖区各校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必须做到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同时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四、实施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1月15日-11月18日)。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大排查大整治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营造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整改阶段(2018年11月19日-2019年2月20日)。教育局和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明确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2月21日-2月28日)。各校园对今冬明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开展情况,完善台账资料,健全和落实长效工作措施与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主要领导要作为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校园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坚决克服和纠正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组织开展好今冬明春的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真正做到“三个到位”,将冬春季校园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中小学、幼儿园领导要分片包干,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建立责任制,靠前指挥、跟踪问效,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进一步巩固深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成果。
(三)加强宣传教育。针对冬、春季节气候特点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特点,各学校要利用晨会、主题班队会、安全教育课等形式充分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
(四)强化应急演练。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应急演练,细化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应措施,完善处置方案,配足应急救援器材,切实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五)及时总结提升。各校园要按照大检查阶段划分,把握时间节点,落实各项任务,做好统计、总结、上报等工作。大检查期间,各校园要切实做好安全隐患台账,及时上报,便于及时准确掌握各校园开展大检查动态情况,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对此项活动进行总结,并在2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教育局安稳办。
杨陵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