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研室、招生办:
11月13日,在西安市灞桥区一辆水泥罐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目前已造成10人遇难2人受伤,2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这起悲剧再次敲响安全的警钟,为吸取事故血的教训。根据区委区政府11月14日安全会议精神,为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幼儿安全健康成长,实现教育系统大局稳定,区局决定开展校园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18日
二、排查内容
(一)校园消防安全和煤气中毒安全。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火灾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和火灾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检查学校电线线路是否安全,是否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现象;检查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是否扎实有效,学校重点部位、楼道是否配有灭火器,师生是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学生是否熟知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避险的技能,学生宿舍消防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检查是否还在存在使用燃煤、蜂窝煤炉取暖现象;燃气管道、燃气灶具等是否符合使用标准。
(二)校园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分工是否明确;是否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并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检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情况;检查索票索证、台账记录、食物原材料存贮、食品加工及发放、食品留样、消毒保洁等制度落实情况,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检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商店商品流通证和个体工商行政许可证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是否存在麻辣条等小包装食品及奶茶等简装饮料;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经过食品安全培训;食堂卫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防蝇、防尘、防鼠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三)上下学期间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情况。检查学校是否经常开展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门前是否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道路交通警示标识、减速带是否齐全。检查是否存在上下学期间三轮车、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老年代步车、拼装车等各种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检查学校与辖区公安派出所是否建立常态巡查制度。检查校园周边200米以内是否存在流动饮食摊点、网吧,检查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校园周边安全教育和有效管理。各中心幼儿园要加强对下属民办幼儿园的校车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校车安全隐患。校车服务公司要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对校车车辆状况、司乘人员体检情况、校车行驶情况,年检情况等进行检查。
(四)传染疾病防控情况。学校是否落实传染病防控及应急措施,是否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和缺课追踪制度,发现疫情是否及时向卫生防疫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是否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学生教室、宿舍、厕所等重点部位是否定期进行消毒和通风。
(五)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检查学校、幼儿园安保人员是否达到要求。检查门卫值班室是否配备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强光电筒、钢叉等防卫器械。检查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是否达到全覆盖;微机室等重点部位是否安装红外报警器。
(六)在建工程安全和危化品安全。检查校园在建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安全生产合格证,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检查楼梯护栏是否完好牢固。学校围墙及砖木、砖混结构用房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内排水是否通畅。检查教学楼、宿办、食堂及厕所等部位搭建的防渗漏附属物(彩钢瓦等)是否牢固。 检查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隐患自查整治活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督查,坚决杜绝走过场、工作敷衍了事等不良现象。并于11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及自查台账报局安稳办。
(二)扎实开展校园安全自查整改。各校园要逐项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治活动,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做好各项安全检查记录,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制。针对发现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三)严肃责任追究。活动开展期间,教育局将按照领导包片、股室包抓责任制,对各校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检查不全面、监管不到位等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育局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杨陵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