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招生办:
现将《杨陵区教育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区局联系人:孙智国 电话:87012115
中共杨陵区教育局党委 杨陵区教育局
2018年9月27日
杨陵区教育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两级党委、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师生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品位和对外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陕西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杨陵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陕西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目标要求,围绕贯彻“3631”方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力推进我区教育系统文明建设,为实现追赶超越和率先全面小康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社会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从2018年起,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参与度、群众的满意度、城市的美誉度,努力使杨陵区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校园面貌显著变化,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各项测评指标达到《陕西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到2020年,实现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目标。
三、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促进教育系统创建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了杨陵区教育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尹 卓
副组长:党新元 宋立群 任 晴
成 员:孙智国 武高林 王亮涛 王栋梁 曹乃平
刘 虹 杨选红 申孟发 徐党谋 李秀萍
甘永西 范雪梅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党建办,孙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育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
四、工作任务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重在建设,全区教育系统要按照《陕西省文明城市创建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根据杨陵区的创建任务分工和六大工程,切实推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实施行政效能创优工程。
1. 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大力开展学习型政党、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支部)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加强干部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知识素养和工作能力。
2. 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强化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加强依法行政,利用政务网站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3. 教育教学活动自觉接受“两代表一委员”、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
4. 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体制机制,切实保障儿童、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合法权益。
5. 建立健全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通过领导信箱、网民互动等形式,让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实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
1.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化推广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融入日常生活。利用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广泛发现和树立各类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时代精神。
2. 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围绕树立公共意识、践行公共道德、规范公共行为、恪守《中小学生守则》,精心设计载体,大力宣传和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引导广大师生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摒弃不文明行为。
3. 积极参加 “杨凌好人”推荐活动,组织开展美德少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广泛设立“善行义举榜”,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定期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5. 推进诚信建设,贯彻省文明委《关于深入推进“诚信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陕西省重点领域失信“黑名单”发布制度》,通过“红黑榜”、媒体等发掘宣传诚信人物,批评鞭挞失信行为。
(三)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1. 整合现有资源,统筹规划和建设惠及全体市民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推动有条件的学校运动场免费向社会开放。
2. 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建设书香机关、书香校园,形成广大师生读好书、好读书的氛围。
(四)实施市容整治优化工程。
1.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配合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不断提升师生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
2. 以“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为主题,做好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工作,提倡师生遵守交通规则,营造文明交通环境。
(五)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1. 加大农村学校环境整治,加强学校绿化、美化、亮化,争取让学校成为环境最美的地方。
(六)实施文明品牌创建工程。
1.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创建,巩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加快园林学校创建步伐。
2. 在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普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延伸到社会组织。各级各类文明单位(校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 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广泛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植绿护绿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
4. 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全面部署(2018年9月)。下发《杨陵区教育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及《杨陵区教育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各校(园)要组建机构,确定工作重点,细化目标责任。充分运用新媒体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师生提高认识,形成共识,自觉参与。
第二阶段:夯实基础,全面推进(2018年9月-2019年12月)。各单位要对照《任务分解》,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师生素质提升、校容校貌改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交通安全教育、乡村学校少年宫等专项行动,并及时将活动文字材料、图片、视频资料报送区创文办,以便及时上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网络平台。区创文办对创建工作的阶段性任务进行明查暗访、评比考核。
第三阶段:初评自查,完善提高(2020年1月-2020年6月)。各单位根据《任务分解》,按照网络申报、实地考察、部门审核、问卷调查4种方式,对涉及上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网络平台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归档,对涉及实地考察的条款按标准自行准备,对涉及问卷调查的内容进行自测。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认真整改,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完善提高。
第四阶段:攻坚克难,力争成功(2020年7月-2020年12月)。区创文办、督查办将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查、严格考核,特别是对六大工程落实情况和实地考察、问卷调查涉及内容进行重点督查,指导督促各各单位所承担的创建任务达到创建要求,力争实现创建目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我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校(园)长为本单位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区教育系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题研究、协调会议、定期检查、目标责任、情况通报、信息反馈、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处理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难点问题,真正形成高效统一、运转协调、指挥有力的创建格局。
(二)全员参与。教育系统每位师生既是创建工作的主体,也是创建工作的推动者、宣传者。要通过小手拉大手,让每个家长也参与创建工作中来,使创建文明城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 强化监督。区委、区政府建立了创建工作督查机制,定期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听取创建情况并开展督查检查。区教育局将对创建工作存在问题和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畅通民意渠道,及时处理市民发现、投诉的创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
(四)严格考核。区局将运用“三项机制”,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措施,将创建工作纳入季度考核当中,突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狠抓落实,严格督促检查,做到奖惩分明,确保创建落到实处。
(五)加大投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多渠道、多方位筹措创建资金,为创建工作提供保障。
附件: 1. 杨陵区教育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网络测评指标任务分工
2. 杨陵区教育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指标任务分工
附件1:
杨陵区教育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网络测评指标任务分工
项目序号 | 测评标准 | 资料报送内容 | 责任部门 |
1 |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不少于6次,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集体学习、考勤、笔记本检查); | 每次学习、宣讲活动的文字资料(500字),学习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参加人数、效果。杨陵区基层党(工)委学习与长效机制、考核制度的内容与执行情况,集体学习、个人学习、岗位培训、主题教育、学习考核等落实情况。(1分) | 党建办 各基层党支部 |
(2)组织宣讲团等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推动讲话精神进学校。 | |||
2 | (1)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完善学生守则; | 把核心价值观融入行业规范,在青少年中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教育股 幼教股 |
(2)开展学生守则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 印制和发放学生守则,加强公共文明建设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 各校(园) | |
3 | 运用传统节日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的优秀美德;运用经典诵读、全民阅读、论坛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 | 组织开展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6次以上;每次主题活动的视频资料(前后视频各5分钟)和每次活动的文字资料(500字),说明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参加人数、效果。(1.5分) | 教育股 幼教股 各校(园) |
4 | (1)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进法制宣讲活动进学校;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 说明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法制教育宣讲活动的文件、通知、照片、视频(活动前后视频各5分钟)和所取得的成效(文字资料500字); | 安稳办 各校(园) |
(2)加强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利用公益活动增强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 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文化活动的文件、通知、照片。 | ||
5 | 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刊载公益广告情况。 注:①在各类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广泛刊载展示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之中,让人们抬眼可见、举足即观;②公益广告可以是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发布的通稿作品,也可以是本地组织设计制作的、体现地方特色的、符合公益广告宣传主题要求的作品。 | 主要路段的校园及其他媒介刊载的公益广告现场照片、数量、规格、类型。 | 党建办 各校(园) |
6 | (1)社区家长学校建设落实,活动效果好; | 社区家长学校课程安排、名单、内容; | 幼教股 体卫艺股
|
(2)社区有具体措施关爱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 | 未成年人活动安排、关爱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制度、措施; | ||
(3)有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 |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的照片、课件、成效。 | ||
7 | 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无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 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无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 教育股 各少年宫 |
8 | 落实“五个好”要求,完成乡村学校少年宫年度建设任务,有管理制度、活动项目、经费保障和专兼职辅导员队伍。 | 乡村少年宫建设规划、管理制度、活动项目、机构经费审批文件、活动照片、活动视频、文字资料(500字)、专兼职辅导员名单。(1分) | 教育股 各少年宫 |
乡村学校少年宫覆盖90%以上乡镇;(1分)乡村学校少年宫覆盖80%以上乡镇;(0.5分)乡村学校少年宫覆盖80%以下乡镇。(0分) | |||
9 | 每获得一项国家部委以上有效荣誉称号得 1分,5项以上(包括5项)得 5分 | 获荣誉称号的完整名称、颁发时间(当年有效)与颁发机构,并统计所获荣誉称号次数(说明报告);提供所获荣誉称号的牌匾或证书的照片(实景图片)。 | 局办公室 |
附件2:
杨陵区教育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指标任务分工
项目序号 | 测评标准 | 评分细则及操作方法 | 责任部门 | |
1 | (1)深化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组织道德论坛、道德讲堂、道德修身等活动; | 随机抽查2处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① 文明单位和社区的道德论坛、道德讲堂;② 学校的各类有教育意义纪念活动的照片、展示图片;③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照片、图片。 | 党建办 各文明校园 | |
(2)建立和规范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礼仪制度,开展升国旗仪式、入党入团入学礼仪等有庄严感的典礼,利用重大纪念日、祭典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开展有教育意义的纪念活动; | ||||
(3)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展示内容和讲解词中。 | ||||
2 | 开展学生守则、职业规则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 中小学校:在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 教育股 人事股 | |
3 | (1)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 | 校园不少于全部广告资源的20%。 | 各校(园) | |
(2)自行制作刊播高质量、有新意的公益广告作品、善行义举榜、好人榜; | ||||
(3)社会公共场所刊播公益广告。 | ||||
4 | 社区将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纳入社区发展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向辖区居民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内容。 | 社区: ① 设有专属或共享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家庭教育场所; ② 家庭教育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 ③ 有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 幼教股 | |
5 | 有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 |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① 有专门的工作场地;② 有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名单;③ 有心理咨询电话或网络咨询热线; ④ 有开展心理健康辅导等方面的工作记录。 | 局团委 体卫艺股 | |
6 | (1)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管理; | 随机抽查中、小学各1所:① 中小学校门口有安全设施,停车规范,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良好;② 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彩票投注站点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③ 校园周边取缔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 安稳办 各校(园) 配合 | |
(2)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无发廊、浴足房,无非法行医或以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 ||||
(3)校园周边无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 ||||
7 | 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城乡公共场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 办公室 电教中心 各校(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