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陵区2018年义务教育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政教发〔201871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招生办:

为做好全区今秋学期开学工作,现将《杨陵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陵区教育局

2018716

 

 


杨陵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为落实“3631”方略,全面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85号)和《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加强学籍管理,切实做好我区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

(一)幼升小。全区现有幼升小适龄幼儿2882名(其中城区1801名、农村1081名),秋季学期城区8所小学(张家岗小学、杨陵小学、第一实验学校、高新小学、高新二小、第二实验学校、张家岗小学五星校区、永安小学)一年级拟开设36个班,学位1620个,学位总量短缺181个。城西、城南、城东南三个区域人口密度大,生源集中,对应的张小、邰小、高新二小3所学校资源有限,开设学位不能满足实际入学需求。今秋学期城西区域行知学校(民办全日制办学性质,含小学部、初中部)、城东北区域第四小学(暂定名)建成投用,可弥补城区“幼升小”学位短缺问题。

(二)小升初。全区现有小学六年级在校生2021名,初一在校生2056名。城区及其周边9所小学共有六年级在校毕业生1587人(张家岗小学275人、杨陵小学241人、第一实验学校87人、张家岗小学分校79人,高新小学432人、高新二小62人、邰城小学291人,杨村中心小学99人、永安小学21人),城区4所初中(第二中学10个班、第一实验学校6个班、高新初级中学8个班、西农附中8个班)可设初一学位1600个,学位总量基本能够满足入学需求,但需要解决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师资短缺等实际问题。

二、入学原则

(一)免试原则。所有公民办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格做到免试入学。

(二)就近入学原则。各公办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登记原则明确新生录取规定,规范招生程序,有序安排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三)严格实行平行分班原则。义务教育段各学校原则上不招收特长生;严禁开设各种形式的“国际班”“实验班”“火箭班”“特长班”等快慢班;一律实行平行分班教学,严格保障学生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四)全区统一录取分配原则。区局将统筹考虑校情生情,对新一届初一学生实行统一发文录取。开学稳定后以学校为单位办理新生录取卡,实行电子学籍和纸质学籍双管理。非杨陵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于725日前在区教育局登记,一并分配至学区内初中就读。

三、免试入学的具体措施

(一)小学新生入学

2018年秋,我区继续执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2012831以前出生)规定,各校要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开学报名当天,家长携新生持相关证件(仅限户口簿、房产证、预防接种证)到学区内对应小学登记注册。

1.各镇(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范围:户籍及居住地在本辖区的适龄儿童(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小学2-6年级插班生入学:城区购房或租住的小学插班生入学(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附加物业费发票、租房合同附加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开学报名时由区教育局统一登记调配(分配学校限定为:第一实验学校、第四小学、张家岗小学五星校区、永安小学)。

3.城区各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办法:

1)招生顺序(依据区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规定顺序录取,录满为止,其他学生由区局统筹调配至其他学区学校就读)

顺序依次为:

①户籍及监护人房产均在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②监护人房产在本学区内的杨陵户籍适龄儿童;

③房产在本学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其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城区内租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附加物业费发票、租房合同附加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预防接种证),开学报名时统一由区教育局登记调配(分配学校限定为:实验学校、第四小学、张家岗小学五星校区、永安小学)。

2)学区划分

张家岗小学学区:居住地在常乐路以北(含阳光尚都、科秦山庄、梁氏窑),孟杨路以南(不含杜寨村),西农路以西(含路东侧家属区及张家岗村),杨凌大道以东范围内(不含陵东村)的适龄儿童。

张家岗小学五星校区学区:居住地在常乐路以南,水厂路以北(含陶瓷厂、棠樾湖居、沁园春、恒大城),邰城路以西,杨凌大道以东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杨陵小学学区:居住地在陇海铁路线以北,凤凰路以南,常青路以西(不含鼎盛花园),西农路以东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原三中)学区: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北(含御景国际、南庄村、下川口新村),高干渠路以南(含下代村),常青路以东(含鼎盛花园),高速东出口引线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含邰北社区拆迁入住户2-6年级插班生)。

第四小学(暂定名为第二小学)学区:杨村社区、林研所、上代村、凤凰山庄、杨凌上院、工业园区、刘黄堡、杨庄村、北杨村、许家沟、夏家沟。

杨凌高新小学:执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相关规定,优先录取农科教人员子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切实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任务(具体招生办法详见高新小学招生简章)。

杨凌高新二小:执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相关规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就近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含邰北社区、邰南社区、陈小寨村、建子沟村、华电入区企业子弟一年级新生)。

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原邰城小学)学区:居住地在陇海铁路以南(含汽车站、火车站、水科所家属区、化建家园、东方明珠小区),朝阳医院以北,邰城路以东,东新路以西(含千林世纪城)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含西桥村拆迁入住户2-6年插班生)。

(二)初中新生入学

1.各镇办“小升初”招生范围

各镇(办)小学毕业生按照户籍和居住地,以镇(办)为单位免试直接升入所在镇(办)初中就读。第四初级中学、第五初级中学、高新初级中学等3所初中实行全封闭寄宿制管理模式,第一实验学校(原三中)分设小学部和初中部,第二初级中学与邰城小学合并改制为杨陵区第二实验学校,分设小学部和初中部。

2.城区各初中招生范围

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原二中):户籍在李台街道办、杨陵街道办,居住地在老城区高干渠路以南、常青路以西、西农路以东范围及陇海铁路以南整个区域(含居住地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原三中):户籍在杨陵街道办,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北、常青路以东范围内及老城区高干渠路以北区域(含林校、地税局家属区、渭水佳苑、稷园小区、付家庄村、五台山周边)的小学毕业生(含居住地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杨凌高新初级中学:居住地在陇海铁路线以北、孟杨路以南(不含寨东村、杜寨村)、西农路以西、杨凌大道以东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实行“公办全日制寄宿封闭式管理”办学模式。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在保证农林科大职工子女入学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相关任务。(对后期补录入校就读的起始年级初一新生学校须无条件建立学籍)。

(三)初中插班生入学。城区购房或租住的初中插班生入学(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附加物业费发票、租房合同附加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开学报名时直接到学区内对应公办初中登记报名。

四、几点要求

(一)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各学校要依据本方案制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细化工作程序,明确工作流程,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开,操作规范,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私自扩大招生范围。各民办学校开展招生工作之前,要将本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报区局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严格控制转学。学生不得以择校为目的随意跨学区转学。城区内各学校之间不允许转学,对于学校私自接收转入的插班学生,区局不予办理转学手续。毕业年级和休学期间的学生一律禁止转学。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借读。

(三)严格控制辍学。新生无故不报到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学习超过一周的视为辍学。学校发现学生辍学后,应及时联系监护人查明情况,做好劝返工作,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无权劝退或开除学生。

(四) 严格控制留级。义务教育段学生一律采用“直升式”,除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外,其他学生不允许留级或跳级。对于因病需长期治疗超过三个月提出休学申请的学生,各学校要严格审查各项休学手续,严禁以休学名义留级,严禁公办初中招收初三补习生。

(五)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安置工作。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各学区学校应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对有入学能力的残疾学生优先安置随班就读;对不能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应积极协调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六)认真落实好特殊学生的就学安置工作。杨陵户籍的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现役军人子女及江苏来我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教育优待政策。各公办学校按照实际居住地予以优先安排,登记报名。

 

附件:杨陵区2018年秋季学期新生招收计划

 

 

 

 

 

 

附件:

 杨陵区2018年秋季学期新生招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