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教育局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杨陵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杨陵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实际,为确保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取得实效,全面推进杨陵区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现制订区教育局2018年度法治创建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法制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执法,努力形成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良好局面,创建教育强区、全面推进杨陵区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切实提高教育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杨陵区教育局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杨陵区教育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尹卓
副组长:党新元宋立群任晴
成员:孙智国武高林王亮涛曹乃平王栋梁刘虹申孟发甘永西李秀萍杨选红徐党谋范雪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各项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
四、主要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3项)
1.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公开制度。向社会全面公开教育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管理流程、监督方式,依法履行职责权限。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责任股室:安稳办、教育股、幼教股。
完成时限:2018年7月中旬,每月29日前资料报办公室留存。
2.优化教育各部门职能。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理顺职责关系,推进事权规范化。
责任股室:各股室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3.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
改革,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步。
责任股室:人事股、劳资股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每月29日前资料报办公
室留存。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2项)
4.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制定须经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必经程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公布到实施间隔期和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完善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制度。推进规范性文件具有起草说明,严把合法性前置审查关,保证规范性文件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文本质量。
责任股室:各股室
完成时限:2018年7月中旬,每月29日前资料报办公室留存。
5.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程序和制度,严格按照报备要求开展报备工作。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的信息化运行,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每5年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工作,清理后对继续有效或者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备案,对超越法定权限,同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予以撤销。
责任股室:办公室牵头,各股室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18年7月中旬,每月29日前资料报办公室留存。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6项)
6.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法定程序,形成制度。
责任股室:各股室。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7.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如学区制划分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建立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责任股室:教育股、幼教股。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8.加强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提请审议前通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讨论。
责任股室:教育股、人事股、安稳办、财务股、项目办。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9.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邀请相关专家、有序引入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对决策事项的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及风险评估等内容进行论证。公众意见、听证、论证的结果等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责任股室:教育股、人事股、安稳办、财务股、项目办。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10.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局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责任股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11.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考核、激励制度,推进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
责任股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四)规范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8项)
12.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省政府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规定,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完成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工作,基本实现行政裁量依据制度化,行政裁量行为规范化。
责任股室:安稳办、教育股、幼教股。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13.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实现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明确执法具体操作流程,严格按流程和标准执法。行政执法文书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范。
责任股室:安稳办、教育股、幼教股。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14.落实行政执法相关程序制度。行政执法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步骤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告知相对人权利、回避、重大行政决定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制机构审核,不存在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行政执法决定。
责任股室:安稳办、教育股、幼教股。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15.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股室:安稳办、教育股、幼教股。
完成时限:2018年7月中旬。
16.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化记录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
责任股室:安稳办、教育股、幼教股。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17.推广新型行政执法手段的运用。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手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责任股室:安稳办、教育股、幼教股。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18.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培训、教育和考核。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有计划的日常全员执法业务培训。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以及政府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依据,并向社会公示。
责任股室:安稳办、教育股、幼教股。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19.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
责任股室:财务股
完成时限:2018年7月中旬。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完善纠错问责机制。(6项)
19.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教育局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责任股室:党建办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20.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依法接受询问和质询,按时报备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动向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时处理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有关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努力创造条件,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提供便利,及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
责任股室:办公室、教育股、人事股、项目办、财务股、
安稳办、劳资股。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21.严格审计监督。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责任股室:财务股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22.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重点推进财政预算、义务教育学区划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幼教三年行动计划、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教师招聘、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责任股室:财务股、项目办、教育股、人事股、电教中
心、幼教股、安稳办。
完成时限:2018年7月中旬。
23.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依法在办公场所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流程、办理机构和人员、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将办理结果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责任股室:安稳办、教育股、幼教股、安稳办、资助中
心、财务股。
完成时限:2018年7月中旬。
24.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责任股室:党建办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六)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健全依法预防和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仲裁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信访工作制度。(5项)
26.落实社会救济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
责任股室:安稳办、资助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27.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完善听证工作机制。
责任股室:安稳办、幼教股、教育股。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28.健全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
责任股室:安稳办、教育股、幼教股。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29.完善行政裁决工作机制。明确行政裁决主体和适用范围,规范行政裁决程序,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
责任股室:安稳办、教育股、幼教股。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30.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现教育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重点解决家校关系、劳资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责任股室:安稳办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八)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任务落实。(5项)
31.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每年确定重点工作任务,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责任股室:办公室、安稳办、教育股、幼教股。
完成时限:2018年7月中旬。
32.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本年度安排,报告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责任股室:办公室、安稳办、教育股、幼教股。
完成时限:2018年7月中旬。
33.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年度预算,切实保障行政机关法治建设支出需要。
责任股室:财务股
完成时限:2018年7月中旬。
34.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研究
责任股室:安稳办、教育股。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35.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形成良好法治舆论氛围。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责任股室:安稳办
完成时限:2018年7月中旬。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成立杨陵区教育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分工,统筹推进教育系统法治示范创建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
各责任股室按照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注重开拓创新,争创特色亮点,加强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送,进一步增强示范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并全面收集各项工作资料。
(三)自查阶段(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各股室按照任务分工和任务台账,逐项对照检查,对示范创建活动进行自查自评。各股室于8月20日前,将任务台账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报告、统计数据等进行梳理汇总,分类整理归档。
(四)总结迎检阶段(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各责任股室收集整理示范创建工作中形成的各类相关文件、资料、统计数据和总结报告,于9月6日之前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9月10日前将资料交区法制办,并按照规定向区法制办提出申请,做好迎接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检查验收组的验收评定相关工作,并对检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为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领导班子要把教育系统法治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法制示范创建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强化整改责任。局长对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涉及本科室的工作任务,努力为全系统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和示范。班子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症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细化措施要求。各股室根据任务分工,进一步研究具体措施。对目标任务已经明确的,细化步骤方法,按照时间进度安排推进落实;对加强制度建设的,认真研究论证,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对需要长期抓落实的,确定阶段性目标,持之以恒推动落实。
(三)加强督促考核。办公室加大督查力度,确保重点工作扎实顺利开展。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季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奖惩兑现。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股室和个人,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