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我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 通 知

 杨政教发[2017]120

各中小学校(园)、教研室、招生办:

按照杨陵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杨人社发〔2017〕7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现就做好2017年我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校(园)、教研室、招生办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17年9月18日—10月31日

    三、培训安排

(一) 学习形式

网络在线学习:登录省人社厅“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网址:http://jxjy.xidian.edu.cn)上进行学习,在线注册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选课、缴费、学习、结课。

(二) 学习内容

 (1)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机遇与挑战(20110020000025)

主讲教师:宁家骏   (24小时)

(2)新常态下专业技术人员精准扶贫新思维新途径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调适(20110020000024)

主讲教师:杨立雄    (24小时)

(3)互联网+时代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20110020000023)

主讲教师:马维野 宁家骏 汤文颖  (24小时)

(4)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调适 (20150080000001)

   主讲教师:董志超  (24小时)

(5)专业技术人员中国传统文化素养提升(20150080000002)

   主讲教师:方朝晖 (24小时)

(5)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 (20150080000003)

主讲教师:任文硕  (24小时)

   (三)学时要求

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要求,每年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按照《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72学时(其中少先队辅导员年均少先队专业培训不少于24学时)。

(四)培训考核

参加网络培训的学员,通过网站参加在线结课、考试;考试合格后,对其继续教育证书进行验印和网络备案,其结果作为晋升职称、聘任(续聘)的必备条件。

四、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14〕190号)执行,网络培训收费标准为4元/人·课时,由学习人员通过网银进行在线缴费。

五、具体要求

(一)继续教育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基础工程,政策性强,涉及行业部门和人员众多。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人才培养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

(二)学习结束后,请各校(园)、教研室、招生办及时上报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之前有过继续教育学习记录的学员提供《单位继续教育办证汇总表》、身份证复印件;首次学习人员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办理登记表》以及2寸照片一张。请学习人员把握好学习及提交办证资料时间节点,不要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办理证书而影响到职称晋升。

 

联系电话:029-87012129(区人社局)

          029-87012115(区教育局)

 

 

              杨陵区教育局

                                       2017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