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陕教体办〔2016〕39号)的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17年秋季继续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学年200天,每生每天4元标准为学生提供营养餐,所需资金全部由上级财政拨付。根据国家节假日及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决定本学期从2017年9月5日至2018年1月24日实施营养餐,共计97天(初一应除去军训天数),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是在具备学校食堂供餐条件的杨凌高新初级中学、杨陵区第四初级中学、西农大附中三所中学实行将每天4元的膳食补助打入学生饭卡,由学生在学校提供的一日三餐中自行采买,所需资金由财政专户直接拨付。
二是在具有食堂加工条件的揉谷中心小学实行由学校食堂加工,按每天每生4元标准提供学生营养午餐,所需资金由财政专户直接拨付至学校食堂账户。
三是其余25所学校按照原先的营养早餐计划,由政府集中招标、供餐企业统一加工配送的方式,按每生每天4元标准给学生提供营养早餐。
要求各校在报名时就做好有关学生的学籍信息收集工作,如实上报享受营养餐的学生人数,为今后的实名制信息填报工作做好准备。
杨陵区教育局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