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度放暑假的通知

杨政教发〔201774

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研室: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6-2017学年度放暑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全体学生79日(星期日)放假,710日(星期一)起假,829日(星期二)假满,假期共51天。830日、31日开学报到两天,91日(星期五)正式上课。各校(园)要严格遵守放假时限,不得随意提前或延长放假时间,不得提前进行秋季开学报名招生工作。

二、具体安排

1.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各校要在放暑假前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强化师生安全意识。严防溺水事故发生,严禁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如井、河、崖边)去,教育学生不玩水、玩火、玩电、攀高,注意食品卫生,讲究个人卫生,确保人身安全。学校要将放暑假安排、学生安全监护责任、暑期学习等事项并告知家长做好学生的假期监管工作。

2.做好校产保卫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保卫措施,做好学校财务室、微机室、仪器室、阅览室、教室、宿舍等重点部室的防盗、防火等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好值班护校人员,要求领导带班或轮流值班,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78日前务必将假期值班安排表报送区局办公室。

3.合理布置假期作业。今年我区中小学《暑假作业》按照限年级、限科目、限价格、限版本的“四限”原则和学生自愿原则由区新华书店配送,配送目录及价格将在区局办公交流群上公布。各学校要做好宣传征订工作,不得擅自增加科目和搭车收费,更不得强行征订。开学后,各科任教师要对假期作业进行评比检查和集中反馈。

4.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假前,各校要认真填写中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和学籍档案,安排专人对学校文档、义务教育档案、教学资料等进行分类整理,装订归档。

5.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各项目学校要利用暑期加快推进工程进度,学校安排专人对工程进行全程监管,要在加强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第四中学学生公寓楼、第五中学学生公寓楼等工程项目必须按期保质完工,确保秋季开学投入使用。

6.严禁假期兼职补课。暑假期间,各学校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学生上课、补课,不得开设各类文化课辅导班。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教育资源对外租借。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区局将在假期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检查,一旦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现象,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7.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中小学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活动和学生兴趣活动。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准私自组织学生集体进行外出研学活动,若举办夏令营等大型外出活动,须报请区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8. 稳妥安排军训活动。各中学要对新生开展入学军训教育活动,合理安排军训时间、地点,保证军训期间师生安全,要提前向区局报送军训活动实施方案,经区局批准后方可执行。

9.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和暑期教师培训工作。按照区上安排,持续开展好入村入户精准扶贫工作,认真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信息,确保教育助推法精准实施。在全体党员中坚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学习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区局将于8月下旬组织开展2017年暑期教师专项培训活动。各校(园)要提前做好安排,及时发布通知,确保圆满完成教师培训任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0. 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局纪委将对各校(园)暑期带班、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和违反相关纪律的教师进行严厉处罚。

11.召开开学工作会议。区局定于825日(星期五)上午9点在杨陵中学召开全区校(园)长会议,安排新学年开学工作,请各校(园)长按时参加。

 

 

 

杨陵区教育局

  201766

 

抄送:示范区教育局

区委区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区教育督导室。


  杨陵区教育局                           20176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