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陵区教育系统第三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政教发〔2016〕112号

各中小学校:

现将《杨陵区教育系统第三届国家网络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 系 人:吴亚琳

联系电话:029-87012115

邮    箱:1252480350@qq.com

 

 

杨陵区教育局

 2016年9月2日

 

杨陵区教育系统

第三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确保我区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宣传周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根据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省通信管理局等六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三届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陕网信办〔2016〕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暨陕西省首届“网安启明星”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陕教保办〔2016〕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网络强国战略思想,以学习宣传国家网络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为核心,以培育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四有好网民”为目的。在全区教育系统内集中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区教育系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基本防护技能,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教育信息化发展环境,保障全区广大师生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二、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日至9月23日

三、宣传主题

共建网络安全  共享网络文明

四、重点宣传内容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大力传播“安全方面最大的风险是没有意识到风险”理念,动员广大网民自觉成为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的重要力量,培养公众网络安全基础意识和防护能力。

(二)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4·19”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网络空间政策法规和案例,使公众了解网络空间法制化进程,进一步营造依法办网、文明上网、安全上网的良好氛围。

(三)学习宣传“四有好网民”理念。重点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争做“中国好网民”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爱科学、知安全、懂安全、会安全,成为捍卫网络安全的未来主人。

    五、活动方式

本次网络宣传活动可采取以下形式开展:

(一)组织宣传活动。

各学校要主动邀请区政府、公安等部门网络安全方面的专家,组织网络安全知识专题讲座,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有门户网站的学校在网站上开辟网络安全宣传专栏,发布网络安全有关知识;宣传活动期间在本单位人流量较多的场所悬挂横幅或利用LED屏宣传;公布开展宣传活动的方案、计划等相关资料,对宣传活动所取得的成果进行及时公布。

(二)网络安全隐患排查。

对机房设备和网站及其他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对办公用计算机进行安全排查,重点对检查涉密文件的处理方式是否合乎规范。

(三)发放网络安全宣传传单。

各学校应制作电子版或纸质版网络安全宣传传单,向学生及其家长发放,电子版宣传内容可通过QQ群、微信群进行扩散宣传。

(四)召开网络安全知识主题班会。

各学校宣传活动期间要召开相关主题班会,讨论宣传网络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增强识别和应对网络危险的基本能力。

(五)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作品大赛。

各单位可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作品,例如网络安全宣传手抄报、微视频、宣传活动网页和网络安全有关文章等。本次网络安全征文活动可通过陕西传媒网直接提交(网址:www.sxdaily.com.cn)。

(六)加强网站安全管理。

有网站的学校要切实加强网站管理,确保一名领导分管,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信息,维护设备及软件正常运转,确保本单位网络安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前谋划。各学校要深刻认识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培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提前谋划,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积极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办好网络安全宣传周。

(二)突出实效,形成声势。活动期间统一使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标识,突出宣传周主题和宣传重点。充分利用网站、报刊和各类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扩大覆盖面,提高影响力,普及网络安全防护技能,提升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活动形式可灵活多样,鼓励创新。

(三)做好总结,表彰先进。宣传周结束后,区局将对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通报表彰。同时,各单位要做好网络安全宣传周的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于9月25日前报区教育局电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