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杨陵区中小学班主任和心理教师培训会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精神,区局将杨陵中学、第二初级中学、第三初级中学、杨陵小学、高新小学等五所学校作为第一批校园心理支持项目试点学校。按照项目实施安排,特举办全区中小学班主任和心理教师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6年3月8日(星期二)下午2:00-6:00,第二初级中学多功能厅。

二、参加人员

全区各中小学负责心理健康工作的领导;五所试点学校全体班主任、心理老师;其他中小学校班主任代表5-10人、心理教师1-2人。

三、培训内容

1. 班主任团体心理动力课程;

2. 心理老师心理咨询技能培训。

四、相关要求

(一)请参会人员提前20分钟签到。如有事,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二)参会人员会议期间须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做好笔记,会后进行讨论交流。其他中小学主管领导、班主任和教师代表负责对本校教师做好会后宣讲、培训工作。

(三)请第二初级中学提前做好会务有关工作,调试好投影、音响设备等。

(四)参会人员务必确保往返交通安全。

 

 

 

杨陵区教育局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