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陵区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教研室:

《杨陵区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示范区教育局审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杨陵区教育局

201579

 

 

杨陵区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义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514号)和《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杜绝区内学生无序流动,消除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区共有21所小学,7所初级中学。小学六年级在校生1866名,初中一年级可设学位2250名(共设45个班),从总体上看,初一年级学位能够满足实际需求。

城区6所小学共有六年级在校毕业生1159人(其中张家岗小学229人、杨陵小学282人、杨陵二小52人、高新小学357人、高新二小51人、邰城小学188人),城区4所初中(第二初级中学10个班、第三初级中学4个班、杨陵高新初级中学10个班、农林科大附属中学10个班)可设初一年级学位1600个,总量能够满足需求,但需要解决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师资均衡配置等实际问题。

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一)免试原则。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格做到免试入学。

(二)就近入学原则。各公办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登记原则明确新生录取规定,规范招生程序,有序安排本片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三)严格实行平行分班原则。各学校严禁举办各种形式的“实验班”“提高班”“创新班”“国际班”等快慢班,一律实行平行分班教学,严格保障学生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四)全区统一录取分配原则。区局将统筹考虑校情生情,对初一新生实行统一发文录取。开学稳定后以学校为单位办理新生录取卡,实行电子学籍和纸质学籍双建档管理。

三、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措施

(一)小学新生入学

严格控制小学新生入学年龄。各学校要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小学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09831以前出生)。秋季开学报名当天,家长携新生持相关证件(居民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务工就业证明)到学区对应的小学报到注册,对没有登记身份证号码的学生,家长须尽快到户籍部门补充登记。符合入学年龄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1.各镇(办)小学招生范围:户籍及居住地在本辖区的适龄儿童(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城区各小学招生办法:

1)招生顺序(依据区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规定顺序录取,录满为止,剩余学生由区局统筹调配)

依次为:户籍及监护人房产均在本片区内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房产在本片区内的杨陵户籍适龄儿童;房产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地(以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为准)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范围

张家岗小学:居住地在常乐西路以北,孟杨路以南(不含杜寨村),西农路以西,农科路以东范围内(含张家岗村、东卜村、西卜村、南卜村、梁氏窑村、西农新村、水保所家属院)的适龄儿童。

杨陵小学:居住地在陇海铁路线以北,孟杨路以南,常青路以西,西农路以东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杨陵二小: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北(不含汽车站、火车站、水科所家属区、化建家园、东方明珠小区),凤凰路以南,常青路以东,高速东出口引线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杨凌高新小学:执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相关规定,优先录取农科教人员子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切实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任务。

杨凌高新二小: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南,五胡路以北,东新路以东,高速东出口引线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邰城小学: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南(含汽车站、火车站、水科所家属区、化建家园、东方明珠小区),邰城路以东,东新路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邰西小学:居住地在常乐西路以南,西宝高速路以北,杨凌大道以东,邰城路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根据全区“大学区管理制”改革精神,杨陵小学和杨陵第二小学两校作为一个大学区,统一管理、统一招生。鼓励城南区域适龄儿童到永安小学就读,城西区域适龄儿童到邰西小学、陵东小学就读,城北区域适龄儿童到元树小学就读。

(二)初中新生入学

1.城区“小升初”。城区以陇海铁路线为界划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居住地在北片区的小学毕业生划入第三初级中学就读(包括杨陵街道办户籍学生);居住地在南片区的小学毕业生划入第二初级中学就读(包括李台街道办户籍学生、揉谷镇法禧村学生)。

2.各镇办“小升初”。各镇(办)小学毕业生按照户籍和居住地,以镇(办)为单位免试直接升入所在镇(办)初中就读。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五泉镇周李村、官村的小学毕业生划入第一初级中学就读;揉谷镇法禧村的小学毕业生划入第二初级中学就读。

3.城区各初级中学具体招生范围

杨陵高新初级中学:按照“公办全日制性质,寄宿制模式,封闭式管理,优质化办学”的思路面向全区招生。学校择优录取杨陵户籍且自愿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封闭式教学管理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初级中学:户籍在李台街道办、杨陵街道办,居住地在陇海铁路以南范围内(含居住地在本辖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第三初级中学:户籍在杨陵街道办,居住地在陇海铁路线以北范围内(含居住地在本辖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在保证农林科大职工子女入学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相关任务。

四、几点要求

(一)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安排。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学校要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开,程序规范,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私自扩大招生范围,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活动,不得随意提前报名。各民办学校开展招生工作之前,要将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报区局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严格控制班额。学生学籍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一籍一号,终身不变”的管理模式,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安置为主,各学校要妥善接收入学,保障其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三)严格控制转学。学生不得以择校为目的随意跨片区转学。区内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对于学校私自接收转入的插班学生,区局不予办理转学手续。毕业年级和休学期间的学生一律禁止转学。

(四)严格控制辍学。新生无故不报到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学习超过一周的视为辍学。学校发现学生辍学后,应及时联系监护人查明情况,做好劝返工作。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无权劝退或开除学生。

(五)严格控制留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律采用“直升式”,除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外,其他学生不允许留级。对于因病需长期治疗超过三个月提出休学申请的学生,各学校要严格审查各项休学手续,由学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局审批。严禁任何学生以休学名义留级;严禁公办初中招收初三补习生。

(六)统筹安排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附加缴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务工就业证明(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等有效证件向片区内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由学校直接安排入学。学校无法安排的,由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向区局提出就学申请,区局予以统筹安排。

 

附件:杨陵区2015年秋季学期新生招收计划

 

 

 

附件:

杨陵区2015年秋季学期新生招收计划

                    

城区及周边小学

一年级

开设

班级数

各初中

七年级

开设

班级数

张家岗小学

6

农林科大附属中学

10

杨陵小学

6

杨陵高新初级中学

10

杨陵二小

2

第一初级中学

2

高新小学

6

第二初级中学

10

高新二小

2

第三初级中学

4

邰城小学

4

第四初级中学

6

邰西小学

2

第五初级中学

3

陵东小学

2

-

-

永安小学

2

-

-

元树小学

2

-

-

总计

34

-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