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杨政教发〔2015〕138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
    冬季是
雨雪、冰冻、大风、雾霾等自然灾害和火灾、交通等学校季节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为有效遏制全区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按照省、示范区、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区局就进一步做好冬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迅速行动,开展校园隐患排查
    各校(园)要本着对生命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冬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思想。要迅速组织力量严格排查校园安全管理方面的漏洞和事故隐患,特别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管理、恶劣气候情况下的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师生用电安全管理、防火、学校财产安全管理、建筑工地的安全设施和管理和用电线路、食堂油烟机(烟道)、现有技防设施等方面的排查,排查要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排查的情况和发现的安全隐患详情必须登记在案。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治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冬季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监控措施,确保安全。对周末、节假日期间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场所,要进行封闭,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防范意外事故发生。要对学校的“技防”设施进行保养和调试,确保能正常发挥作用。

二、突出重点,狠抓安全管理。

一是要安排专职人员定期检修维护取暖设备,严防煤气中毒、火灾等不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取暖锅炉的检修和维护,同时要加强校外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职责;二是要立即对学校特别是新投入使用的学校或楼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细致、彻底的检查。特别是检查人员集中场所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建筑设施是否通过消防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即知即改,不得拖延。同时要认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增强师生冬季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三是要加大“平安杨陵”、“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通过悬挂横幅、书写或张贴宣传标语、校园广播、制作宣传栏、黑板报、简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四是要加大对学生上学、放学期间交通安全的管理力度,有校车接送的学校、幼儿园要逐生对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要加强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做好校车的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要教育学生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提醒家长不要让学生乘用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五是要对校舍建筑安全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校舍安全隐患,防止校舍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施工区与校园有效隔离措施,建筑工地必须全封闭施工,做好安全保卫值班,严防学生靠近施工现场;六是要积极主动提请所属镇办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要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或节假日不要擅自到冰面上行走或滑冰,防止发生滑冰溺水事故;七是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自查和定期检查,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坚决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健康安全。八是进一步加强校园值班和双休日领导带班值守制度,严格杜绝各类校园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教育,提升师生安全意识
   
各校(园)要合实际,采取安全报告会、主题班队会、安全教育课等形式,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专栏、黑板报、短信等宣传媒体对师生集中进行一次冬季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要突出冬季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煤气中毒、防踩踏、防偷盗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疾病预防,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各校(园)要认真做好流感等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出现学校传染病疫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置。要密切关注雾霾天气对师生健康的影响,根据气象部门预警适时采取停止室外锻炼活动等措施。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和疾病预防控制等知识,提醒广大师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饮食习惯,不到或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防范流感病毒的交叉感染。

五、家校联动,强化家长监护责任
    各校园要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发送提示短信等形式,提醒家长注意子女冬季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职责,共同抓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同时要加强媒体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校园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校(园)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园)要坚持“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切实将学校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冬季校园的安全、稳定。

   


 

杨陵区教育局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