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示范区教育局〔2020〕85号文件《关于开展教育教学评价试评工作的安排意见》,示范区教育评估管理中心组织14名专家于2021年1月7日至14日,对杨陵高级中学、杨凌高新初级中学、杨陵区第四初级中学、杨凌恒大小学、杨陵区张家岗小学、五泉镇中心小学、揉谷镇新集小学等七所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了评价。专家组采取网上评价和实地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看教育教学实录资料、部室及相关教育教学活动,随机听课、访问师生,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素质教育质量检测和高考中考相关数据测算等环节,对被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了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现场反馈。按照《杨凌示范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办法》,现就评价(试评)结果(等次)通报如下:
优秀等次:杨陵高级中学、杨凌恒大小学、杨陵区张家岗小学、五泉镇中心小学。
良好等次:杨凌高新初级中学、杨陵区第四初级中学、揉谷镇新集小学。
希望上述学校能够按照专家组反馈会的意见建议,查漏补缺,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促进杨凌教育高质量发展。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