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43号)精神,构建全区中小学骨干教师体系,积极实施“师德为先、骨干带动、全员提升”的强师计划,深入推进校本研修和岗位练兵,加快示范区骨干教师的培养与使用,促进全区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就评选示范区教学能手及推荐陕西省教学能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学研究机构人员,重点是教学一线教师。已获得陕西省教学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再参评;已获得示范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人员可以参评陕西省教学能手,但不再重复命名示范区教学能手。
二、评选推荐名额
示范区参赛名额共计30名;其中杨陵区向示范区推荐参评人选20名(中学5名、小学10名、幼儿园5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属中学、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新小学、高新幼儿园、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幼儿园各推荐参评人选2名。
对已获得近三年示范区和地市级教学能手称号的人员可以不受分配名额限制直接参与示范区级联评。
三、评选条件、标准及程序
(一) 统一条件。按照陕教师〔2013〕2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参赛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为适应新时代中小学骨干体系建设新要求,参评教师教龄应满5年。
(二)明确标准。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科目设置确定参评学科,说课答辩、上课内容均应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执行。
(三)严格程序。示范区教育局、人社局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在示范区教育局),杨陵区和各有关单位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和完善学科小组及专家库,对教学能手推荐人选,采用随机抽题方式说课答辩和上课,对其综合素质进行打分,按照分配名额评选出推荐人选,经同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上报。
四、评选安排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杨陵区教育、人社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早布置、早落实,并将本部门评选推荐工作的文件上报示范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全区评选推荐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评选,保证质量。评选推荐必须严格审查参评资格,切实做到全员参与,层层选拔,每级须通过公开讲课评选,做到公开公正。要确保4月份完成学校评选,5月份完成杨陵区级和直推校园评选推荐上报工作,示范区级联评遴选工作时间拟定在6月初举行,具体事宜另文通知。凡未公开讲课,未按照评选程序和办法执行的单位和校园,一经查实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参评成绩和资格。
五、相关待遇及政策要求
(一)落实相关待遇。评为陕西省教学能手的,省教育厅、省人社厅颁发荣誉证书。杨陵区和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好教学能手津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按月发放;同时具备多个称号按最高标准发放。在教学能手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时优先晋职,并免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二)发挥引领作用。获得教学能手等骨干称号的教师,应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对教学能手的考核、管理和使用,积极创设条件,为其发挥骨干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鼓励教学能手到农村学校任教交流或定点帮扶。
(三)实行动态管理。
1.教学能手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5年为一个使用考核周期,由所在单位结合单位年度考核进行个人年度考核,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并对任期满5年的教学能手实行周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继续连任的依据。
2.在使用周期内未认真履职,经周期考核不合格或本单位年度考核有1次不合格的,取消教学能手荣誉称号和相应待遇。凡离开教育教学岗位,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使用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的停止发放。经组织同意,从乡村学校调配到城区学校的,其享受的教学能手津贴应作相应调整。
3、获得省级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和荣誉的,原则上应在本区服务至少三年方可流动。对未经组织批准,私自流动(含辞职)或被区域外学校聘用的教学能手,将取消相关政府待遇,终止其骨干培养与晋级资格。属于陕西省教学能手的,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按相关规定处理。
4.建立“骨干教师”管理系统。杨陵区和相关单位应定期对辖区内的“三级三类”骨干教师、特级教师以及正高级教师流动情况进行调研,将私自流动(含辞职)人员信息于每年9月25日前报示范区教育局备案;同时,要认真分析骨干教师流失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才留得住、用得上、教得好。
六、材料报送格式及要求
(一)《陕西省中小学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1,一式2分,电子版使用Excel格式制作)。
(二)推荐人选材料
1.《陕西省教学能手审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请用word文档制作,使用A3或A4纸型双面印制,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各校要指导参评教师按要求规范制表、填表
2.参评教师2020年校本研修工作总结、2021年校本研修工作计划、2018-2020年培训情况(在“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系统”http://jspx.sneducloud.com打印)和10节课教案电子版。
3.参评教师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照片以“姓名+单位”命名;每人建一个电子文件夹,以“学段+学科+姓名+单位”命名。各有关单位应在附件1、2的相应位置加盖公章确认。
(三)材料报送期限
杨陵区和各直属学校于2021年5月24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教育厅文件”栏目下载)并附推荐参赛人员公开讲课原始成绩报送示范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教育局)。
示范区教育局: 孙琳虹 王战伟 87030606
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朱红维 87033610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2021年杨凌示范区中小学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
2.《陕西省教学能手审批表》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2021年4月12日印
附件1:2021年杨凌示范区中小学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doc
附件2:陕西省教学能手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