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教育局、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各有关学校:
现将《杨凌示范区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
2021年6月17日
杨凌示范区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1〕5号)精神,不断深化我区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我区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推动高中阶段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作为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实行省级指导、市级为主统筹管理和具体实施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问题导向,坚决制止跨区域争抢生源和掐尖招生现象,推进属地招生、“公民同招”,强化计划管理,确保普通高中招生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二、完善计划管理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面向社会公布。示范区教育局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继续巩固落实职普招生比4:6的政策要求,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往年招生结果、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年度目标、规范办学状况等情况,下达各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所有高中按照示范区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互不享有招生特权。所有高中以审批地招生为主,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所有高中的报名、招生录取等工作,必须通过示范区招生录取平台进行,不得自行招生。所有高中起始年级班额应控制在50人以内,坚决杜绝高一年级新增“大班额”。
(三)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和定向计划,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本区各初中学校,并重点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
(四)具有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可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名额纳入统一招生计划,全区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5%。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方案详见附件2。
三、网上填报志愿
中考评卷结束后,示范区教育局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随中考成绩一并向社会公布。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登陆杨凌示范区教育局网站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四、严格招生录取
(一)录取方式。由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实行网上录取,录取结果在杨凌示范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二)录取原则。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阳光招生,公开公平。
(三)录取依据。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
(四)优待政策。按照《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2017〕9号)有关规定,除国家规定的优待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五)录取规则。由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按照属地原则统一网上录取,可递补录取。所有高中均不得招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
(六)录取纪律。严格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视同仁,互不享有招生特权,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的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面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民办学校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跨区域招生和录取,不得擅自从外省直接招生和跨省录取。跨市招收的学生录取和学籍转接,由录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统筹指导生源市(区)教育局办理学籍转接。
五、加强学籍管理
各高中学校依据录取结果签发《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高中报到。任何高中不得私自招生,不得接收无高中录取通知书的学生,不得从外省市直接招生和跨省市录取。杨陵区要严格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为高一学生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加强审核和督查,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省内其他市(区、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秋季开学后,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每一所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核查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查空挂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在校就读等现象,严查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和大班额等情况,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六、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区教育局全面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通过完善制度和严格程序,指导规范开展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实施。
(二)加强政策宣传。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要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通过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开通咨询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等途径,广泛宣传普通高中招生办法,面向社会公示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坚决杜绝因宣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宣传解读不到位而引发的社会不良影响。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及时予以澄清。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建立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学校,要根据违规情节程度给予负责人约谈、通报批评和进行相关责任追究;对违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可调减下一年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学校,将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
示范区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单位:人
学校 | 区内计划 | 区外计划 | 总计 | |
特长生 | 普通高中 | 普通高中 | ||
杨陵区高级中学 | 20 | 480 | 500 | |
西农附中 | 385 | 15 | 400 | |
陕师大杨凌实验中学 | 20 | 300 | 320 | |
合 计 | 40 | 1165 | 15 | 1220 |
按照“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的要求,西农附中招生计划共计400人,其中区外春笋班15人,区内统招135人,区内定向生250人。定向生分配计划如下:
西农大、杨凌职院子弟100人,西农附中初三毕业生100人,杨陵区邰城实验学校17人,杨陵区第一实验学校14人,杨陵区第四初级中学12人,杨陵区第五初级中学5人,杨凌行知学校2人。
附件2
杨凌示范区2021年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陕教体〔2008〕4号)和杨凌示范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杨管教发〔2021〕16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特长生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
单位:人
招生学校 | 项目 | 总计 | ||
体育类 | 音乐舞蹈类 | 美术类 | ||
陕师大杨凌实验中学 | 20 | 20 | ||
杨陵中学 | 10 | 5 | 5 | 20 |
合计 | 30 | 5 | 5 | 40 |
二、报名条件
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是已具备杨凌示范区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1. 体育特长生资格条件。在初中阶段(截止特长生报名时间)参加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和省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不含趣味运动会和单项技术比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比赛前16名,或省级比赛前8名,或市级比赛前8名,区级比赛前6名,校级比赛前3名的初中毕业生。
2. 艺术特长生资格条件。在初中阶段(截止特长生报名时间)参加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家、省艺术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学生艺术类竞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区级以上奖励的初中毕业生;校级艺术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初中毕业生。
报考特长生的学生须出具参加相关比赛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对于参加集体项目比赛获奖的,须出具有关比赛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均由学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1. 报名办法:由学生本人向所在毕业学校提出报名申请,经毕业学校按照上述条件初审后,填写《示范区2021年初中毕业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报名测试表》(见后文),并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照及与所申报的特长项目相关的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由毕业学校汇总后按照学生所报项目统一报招生学校复审。
2. 时间安排:2021年6月22日—23日报名;6月25日—26日安排测试。
四、测试及招生程序
1. 面试:对符合条件并申报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根据所报专业先组织面试。
2. 专业测试:对面试合格的考生,由招生学校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现场打分,面试测试地点由招生学校指定。
3. 成绩公示:测试结束后,招生学校分类将专业测试成绩汇总后第一时间进行公示。
4. 上报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招生学校将各校专业测试成绩汇总后统一上报区教育局(同时上报测试原始记录表一份,上报格式见后文),区教育局审核后报示范区教育局和示范区考管中心备案。
5. 正式录取:为保证特长生生源质量,特长生录取实行专业课和文化课双过线,录取学校划定专业课最低控制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中考录取分数线的75%,依据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之和由高到低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限内须网上填报相应普通高中志愿,实行网上录取。
五、测试项目
1. 体育特长生:100米、800米、立定跳远、原地侧向推铅球(男子5公斤、女子4公斤)等四项,同时测试个人身体的协调性和专业测试。
2. 音乐特长生:(任选一个类别参加测试)
(1)声乐类
自选作品2首(中外作品不限),演唱展示1首。
(2)器乐类
自选练习曲、乐曲各2首(中外作品不限),由评委各抽选1首,考生表演。
以上两类,必考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乐理、视奏等)。
(3)舞蹈类
①自选舞蹈展示;
②基本功测试。
(4)传媒类(播音主持、编导)
自备新闻稿件;考察基本功。
3. 美术特长生:
绘画:素描(静物写生)一幅。
六、加强监督管理
1. 完善组织机构
2021年特长生招生工作在示范区中招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下开展。示范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杨陵区教育局负责人为副组长的特长生招生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熟悉政策、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参与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确保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2. 加强招生工作宣传
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向本校毕业生宣传特长生招生政策,按时间和程序完成特长生报名及初审工作;各招收特长生高中学校要加大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面向社会、考生及家长及时公开本校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进展情况,保证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宣传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特别是各初中学校要将责任落实到毕业班班主任。
3. 加大惩处力度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或个人在特长生报名条件审查、专业考试、录取等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收取考生任何费用。示范区教育局适时巡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区教育局纪检部门要全程监督此项工作,各初中学校和高中招生学校要积极配合上级纪检部门做好监督巡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纪检部门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一经核实,将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考试违规违纪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