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杨凌高新第三幼儿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进行反映,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逐一进行处理与回应。
公示期: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12日(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杨凌示范区教育局
建设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杨凌高新示范区
联系人及电话:徐东/18706878777
编制单位∶陕西绿昊生态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文欢/15829207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