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办法

来源:教育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16 16:53

根据杨凌示范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杨管教发〔2024〕49号)和《杨凌示范区2024年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杨管教发〔2024〕4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24年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中专招生录取制定如下办法。

一、分数查询

      2024年7月16日17:00开始,考生可登陆“杨凌示范区教育局(https://jyj.yangling.gov.cn/)”网站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成绩。

二、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代码

办学

性质

特长生招生计划

普通班招生计划

总计

体育类

艺术类

杨陵区高级中学

110101

公办

5

15

530(校本部)

767

217(五泉校区)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110102

公办

/

5(音乐)

480

485

陕西师范大学杨凌实验中学

110106

公办

10(网球)

/

425

435

杨凌衡实高中

110107

民办

/

/

239

239

合计

15

20

1891

1926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属中学、杨陵区高级中学为省示范高中,按照“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要求,定向生计划如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定向生250人,其中,西农大、杨凌职院子弟100人,西农附中100人,杨陵区邰城实验学校17人,杨陵区第一实验学校11人,杨陵区第四初级中学8人,杨陵区第五初级中学4人,杨凌行知学校10人。

杨陵区高级中学定向生374人,其中,杨陵中学初中校区239人,杨陵区邰城实验学校60人,杨陵区第一实验学校30人,杨陵区第四初级中学30人,杨陵区第五初级中学15人。

请考生关注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校性质、收费标准等情况,合理填报志愿,尽量填满志愿,避免滑档。

三、分数线划定

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执行同一最低控制线,根据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全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为524分。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最低控制线按照省招办规定执行。

四、志愿填报

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志愿设置依次为:特长生提前批次、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中专。

普通高中实行平行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以填报4个志愿,学校代码见招生计划表;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在提前批次填报,提前录取;中职学校实行注册入学,不填报志愿,由招生学校自主招生,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学籍。

(一)志愿填报时间

2024年7月17日8:00—7月19日18:00

(二)志愿填报流程

1.考生凭网上报名时所用报名号或准考证号及密码或绑定的微信号登陆“杨凌示范区教育局(https://jyj.yangling.gov.cn/)” 网站填报志愿入口;

2.认真阅读《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填报志愿须知》,点击“下一步”;

3.普通高中实行平行志愿录取,考生按照意愿依次填报普通高中志愿一、志愿二、志愿三、志愿四;其他志愿仍实行梯度志愿。完成各批次志愿填报后,点击“保存”,志愿仍可修改;

4.进入确认志愿页面,检查所填志愿,确定不再修改后通过所绑定的微信号扫描二维码确认志愿,确认后志愿无法修改;

5.点击“退出登录”,退出系统,完成志愿填报。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中专招生实行网上统一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阳光招生,公开公平”的原则。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录取总分为820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成绩之和。

(二)录取结果公布时间

7月23日9:00

五年制高职、中专录取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安排执行。

(三)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录取实行专业课和文化课双过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中考录取分数线的75%(393分),由录取学校划定专业课最低控制线,专业课分数线为:杨陵区高级中学体育56.88分、音乐79分、美术80.55分,西农附中音乐70分,陕师大杨凌实验中学网球80分。依据文化课成绩×40%和专业课成绩×60%之和由高到低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相应普通高中志愿,实行网上录取。

六、有关说明

(一)西农附中优先录取普通高中上线西农大、杨职院教职工子女第一志愿填报西农附中的考生。

(二)杨陵区高级中学设置2个校区,按照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安排到校本部(10个班)、五泉校区(4个班)就读,特长生设置在校本部。

(三)杨凌衡实高中办学性质为民办普通高中,执行民办学校收费政策。

(四)上线考生若没有按要求及时填报志愿的,一律不予录取。

(五)军人子女、公安子女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录取执行教育优待相关规定。

(六)录取工作结束后,示范区教育局将通过正式文件下发录取学生名单,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程序办理新生入学报名、学籍注册等手续。

                                                                          杨凌示范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