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陕西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陕政发 〔2016〕25号)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就中小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核心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着力完善规则,完善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公开、公平、公正实施。
——加强统筹谋划,整体设计从基础教育到高中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学、考、招有机衔接。
(二)改革目标:
2018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9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于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检测结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考试招生模式,建立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教育公平。
二、目标任务
(一)完善中小学素质教育质量检测体系。
认真总结2012年秋季至今多次素质教育质量检测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检测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开展;
灵活检测方式,建立和完善与期末教育质量统一检测相结合的素质教育质量检测抽测制度;
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修改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教育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修订奖惩办法;
探索有利于引导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的其它素质教育质量检测方式;
注重过程监控,抓源头、抓过程、抓动态监测、抓及时调控,把教学中的问题矫正于始发时间。
(二)建立中小学生艺术教育测评制度。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优化艺术教育课程内容,深化艺术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加强艺术课程建设;
加强艺术教师配置,提升专业水平,加强骨干队伍体系建设,促进中小学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和水平提升;
创新艺术教育活动形式,有序推进特色学校创建,加强学生艺术社团建设,积极开展各类艺术交流和展演活动,全面提高学生审美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依据中小学艺术(音乐、美术)课程标准,制定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标准、测评指标和操作办法,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艺术教育评价机制;
组织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初中和高中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中考录取和高中在校表现的参考依据;
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和督查评估制度,加强对艺术课程的开课情况、课外艺术活动的学生参与度、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学生艺术素质等内容的自评,实施对学校艺术教育的不定期督查和定期评估。
(三)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和养成,劳动实践能力五个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要求;
严格执行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认真开展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评价,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发展进步;
按照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的程序,为每位中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纸质和电子档案,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学校操作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四)实施中小学考试与招生制度改革。
继续实行学区制,探索幼升小、小升初按学校对口划片的招生办法;
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严格执行小学、初中招生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从小学开始,逐步实施与教育质量统一检测相结合的抽测制度,小学1-3年级示范区不统一组织质量检测,4-6年级第一学期进行抽测,第二学期进行统测;
逐步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
建立并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和个性特长全面发展,为学生毕业和升学提供重要参考;
制定严格有效的监督制约制度和公示制度,坚决杜绝考试招生中的舞弊等行为。
(五)启动中考、高考考试内容改革。
积极实施中考体育免考制度。考生初中阶段在示范区教育局举办的运动会和体育单项比赛取得个人项目前三名学生,在省政府或省教育厅或体育局举办的运动会和体育单项比赛取得个人前十名、团体项目铜牌及以上学生,获得教育部举办的运动会或单项比赛获得参赛资格及以上学生,免试中考体育,以满分计入体育成绩。
积极探索艺术素质评价免试制度。中考考生初中阶段在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部门举办的音乐、美术、舞蹈比赛中取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免试艺术素质对应项目检测,并以优秀等次计入;中考考生初中阶段在地市级及以上由政府或教育部门举办的书法或演讲比赛中取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免试对应项目,并以优秀等次计入。
体育和艺术特长生中考招生从文化课成绩达到中考录取分数线65%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中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等科目实行闭卷笔试方式;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笔试方式;“体育与健康”的体质健康实行现场考试方式,根据教育部要求,逐步将游泳纳入考核范围;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和信息技术实行现场操作考试方式;音乐、美术实行过程性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严格执行陕西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2019年秋季开始实施。2022年起,高考成绩由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组成。保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选择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总分。计入总分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由考生根据招生高校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每科可报考1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明确部门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调配合,统筹开展各项改革举措,引导中小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
(二)确保经费投入。加大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及相关配套改革的经费投入,加强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师资队伍等基本建设,切实保障用于改善教育设备设施、添置和更新消耗性器材经费。
(三)稳步推进实施。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特点,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提前公布有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事项,给考生和社会明确、稳定的预期,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各项改革举措的宣传力度,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坚持正确舆情导向,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信息,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