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杨陵区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9〕9号)和《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制定了《杨陵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问:《实施方案》制定的原则是什么?
答:严格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坚持“均衡发展”“免试入学”“控辍保学”“起点规范”“公正公开”等原则,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问:就近入学依据什么顺序?
答:按照义务段教育相关法律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依照教育部“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就近原则,我区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入学分为四个顺序:第一顺序,户籍在本学区内的新生;第二顺序,房产在本学区内的杨陵户籍新生;第三顺序,房产在本学区的外地户籍新生;第四顺序,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第一、二顺序在对应学区学校登记报名,第三、四顺序在区教育局登记,统筹派位。
三问:我是第一、二顺序的新生(户籍在本学区内的新生或房产在本学区内的杨陵户籍新生),什么时候登记?怎么登记?
答:小学登记对象为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登记对象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家长应在7月11日-13日到学区内学校进行登记(逾期不再登记)。7月14-18日,学校初审,教育局复审。7月17-19日,学校公示审核结果。7月25日前,学校通知符合条件的家长领取《杨陵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单》。
温馨提示:入学与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无关,登记时间为三天,非常充足,家长按照学校公布的时间点,结合自己工作安排前去登记即可,不用提前排队或扎堆登记。
四问:我是第三、四顺序的新生(房产在本学区的外地户籍新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该怎么入学?
答:小学登记对象为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登记对象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第三、四顺序新生由区教育局登记,进行统筹派位。家长应在8月19日-21日到区教育局进行登记(逾期不再登记)。8月27日前,教育局通知符合条件的家长领取《杨陵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单》。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若对派位学校不满意,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温馨提示:入学与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无关,8月19日-21日办公时间内登记均为有效,家长结合自己时间安排前去即可,不用提前排队或扎堆登记。
五问:有没有可以享受政策优待的新生?是哪些?
答:依照教育部规定,辖区内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享受优待入学工作,按照第一顺序于7月11日-13日在居住地学区学校登记入学,须提供相关证件及县级(团级)以上证明。凡符合杨凌示范区规定准入条件农科教人员、相关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家长持相关证明,按照第一顺序于7月11日-13日到对应学区的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六问:听说今年恒大小学建成投用,秋季是否招生?条件是什么?
答:恒大小学又名杨凌高新第五小学,今年秋季开始招生。居住在新桥路以东、武功界以西、渭惠路以南、河堤路以北的杨陵户籍1至6年级学生于7月11日至13日持户口簿、房产证(拆迁安置证明)、学生素质报告册(2-6年级学生)及预防接种证明(一年级新生)到高新二小登记报名。7月25日前,恒大小学通知符合条件的一年级家长领取《杨陵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单》,2-6年级学生家长领取《报名条》。
七问:我想知道我的孩子在哪个学区入学,在哪儿看?
答:《杨陵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对学区进行了详细划分。该方案已在杨陵区政府网站、杨凌教育网和教育行政部门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在区教育局大厅张贴了纸质文件。区教育局也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定向为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宣传单。
八问:登记时需要携带什么证件?需要复印吗?
答:根据入学顺序和年级(一年级或七年级),所携带证件为:
第一顺序:户籍在本学区内的新生。家长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一年级)或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七年级)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顺序:房产在本学区内的杨陵户籍新生。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须附加契税票据、物业交费票据)、儿童《预防接种证》(一年级)或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七年级)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顺序:房产在本学区的外地户籍新生。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须附加契税票据、物业交费票据)、儿童《预防接种证》(一年级)或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七年级)原件和复印件,无人监护流出证明原件。
第四顺序: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长持户口簿、居住证、营业执照、儿童《预防接种证》(一年级)或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七年级)原件和复印件,务工证明、无人监护流出证明原件。
注:第一、二顺序新生的杨陵户口簿、房产证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0日。第三顺序的房产证、第四顺序的居住证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8日。户口簿须为申请人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九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要提供的“四证”,具体是什么?
答:居住证: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父亲或母亲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十问:我的孩子该上学了,我不想让他去上学可以不?
答: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问:我的孩子该上小学了,可孩子因身体状况不能入学怎么办?
答: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缓至下一年入学。
十二问:如果在登记过程中提供了虚假资料,会怎么样?
答:申请人在登记报名过程中,如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子女该校入学资格,并将依法向相关执法部门提供线索,追究法律责任。家长朋友们一定要严格按照招生入学政策要求为孩子落实好上学相关事宜,不要相信任何人或机构可以为孩子办理入学的承诺,以防上当受骗,延误孩子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