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八条措施》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关心广大青年教职工生活,改善居住条件,杨凌示范区教育局制定印发《杨凌示范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租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文件,通过教职工个人申请,校园审查公示,区局审核汇总,示范区教育局研究,同意首批77名无房教职工申请租住公租房并实施补助,现将教职工信息予以公示(见附表),如对教职工个人情况有疑议或其他意见者,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反映。
公示时间: 2018年4月27日至4月29日
举报电话: 029--87012115
杨陵区教育局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