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和《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党工委书记李婧主持会议。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李九红,党工委副书记刘天雄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通篇贯穿着“严”的主基调,展示出了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对示范区上下既是强化忧患意识的警钟,更是鼓励初心使命的重锤,示范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各项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则,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是我们党第一部关于宣传工作的基础性、主干性党内法规,在党的宣传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为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根本要求及相关的机制。示范区上下要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始终做到按《条例》办事,切实将《条例》内容入脑入心,把讲纪律、讲规矩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会议要求,要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研深悟透、融会贯通,坚持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方法选人用人,真正把敢于负责担当,能力过硬的干部优先选用,进一步提升示范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贯彻落实好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凝聚追赶超越精气神,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在学习贯彻《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中注重培训、注重引导、注重实效,推进宗教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
会上,结合近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和“选人用人”两个专题,刘天雄、王宝平进行了研讨交流发言,其他党工委委员进行了书面交流。
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王宝平、董立民、杜鹏、蒋展宏、袁鸿马、程津庆、单舒平、马卫东出席会议。党工委管委会二级巡视员、党工委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和直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