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群等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暂行规定》(陕组发〔2001〕5号)文件规定,贺群等5人试用期已满,经考核称职,经研究,管委会决定聘任:

贺群为示范区审计局局长;

李小彬为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梁琪、李端为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

张新国为示范区招商和投资服务局驻新疆办事处主任。

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