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俊甲等任免职的通知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管委会决定聘任:

李俊甲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司法局局长(兼);

段永宏为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

段永宏示范区管委会副秘书长、应急办主任、信访局局长职务;

曹斌昌示范区管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陈军示范区招商和投资服务局副局长、招商二处处长职务。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