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管委会2013年1月11日研究,决定聘任:
李恒为示范区金融办主任;
李魁为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总规划师;
万碧文为示范区水务局总工程师。
根据《陕西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暂行规定》精神,对李恒、李魁、万碧文等3名同志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从2013年1月11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称职,办理正式聘任手续。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13年1月22日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管委会2013年1月11日研究,决定聘任:
李恒为示范区金融办主任;
李魁为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总规划师;
万碧文为示范区水务局总工程师。
根据《陕西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暂行规定》精神,对李恒、李魁、万碧文等3名同志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从2013年1月11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称职,办理正式聘任手续。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