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戴丰年等职务聘任的通知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聘任:
    戴丰年为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李铁民为示范区现代农业低碳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特色工业园区办公室、新型工业化产业园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免去:
    杨战社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唐丽玫示范区国际合作局(招商四局)副局长职务。
  根据《陕西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暂行规定》精神,对戴丰年、李铁民等2名同志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从2010年7月9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称职,办理正式聘任手续。

  二O—O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