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管干字〔2021〕1号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为职试用期制暂行规定》(陕组发〔2001〕5号),李建军等同志试用期考核称职(合格)。经研究,管委会决定聘任:
李建军为示范区扫黑办主任;
马静为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处级);
李培安任杨凌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以上同志正式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21年2月19日
杨管干字〔2021〕1号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为职试用期制暂行规定》(陕组发〔2001〕5号),李建军等同志试用期考核称职(合格)。经研究,管委会决定聘任:
李建军为示范区扫黑办主任;
马静为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处级);
李培安任杨凌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以上同志正式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