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示范区管委会批准,拟招录巡特警支队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巡特警支队辅警15名,主要工作任务是治安巡逻、突发事件处置,抢险救灾等。

二、招录条件

1男性,年龄25周岁以下。

2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或公安院校毕业生。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70cm以上。

4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414日—24日。报名地点: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示范区政务大厦东侧),电话:029—8703550387033610。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士兵证、毕业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及相关证件,由报名工作人员现场测量身高。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现场予以报名,报名结束后统一发放准考证。招聘相关安排统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站(www.ylrsrc.net)公布。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时间初步定在4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423日在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杨凌人事人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由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和公安局共同组织,进行结构化面试,按照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60%,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的排名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体能测试和体检。由示范区公安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能测试(1000米,4*10M往返跑,立定跳远),体测达标者进行体检。按照正常入职体检确定体检项目,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聘用。体检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报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备案。

四、聘用及待遇

对体能测试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由公安局报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同意后确定聘用,办理辅警聘用手续,档案、户籍、党组织关系和社保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辅警享受示范区公安机关辅警人员待遇,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五、未尽事宜由杨凌示范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

 201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