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示范区管委会批准,由杨凌示范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辅警人员100名。
二、招录条件
1、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复员军人学历放宽到初中。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70cm以上。
4、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8日—2012年10月15日。报名地点: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示范区政务大厦东侧),电话:029—87035503。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士兵证、毕业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及相关证件,由报名工作人员现场测量身高。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现场予以报名,报名结束后统一发放准考证。对于放宽条件的人员,经示范区公安局招聘小组研究确定报名资格,在报名最后一天予以确认报名。
(二)考试和考核(面试):考试和考核(面试)分别实行百分制。考试由公安局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2的比例分别确定所报岗位的考核(面试)人员。考核(面试)内容和形式由示范区公安局政治部组织,紧密结合岗位要求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进行,考核(面试)实行现场打分。按照笔试占30%,考核(面试)占7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确定拟录用名单。
(三)进入拟录用名单的人员由公安局安排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录用结果报人事局备案。
四、聘用及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分别由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办理辅警聘用手续,档案由示范区人才中心托管。
辅警享受示范区公安机关辅警人员待遇,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五、未尽事宜由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