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聘用制工作人员,选派到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部门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7日至2002年4月26日期间出生);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的;

4.曾在各类公开聘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终身禁考的,或仍在禁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7.现工作岗位有明确服务年限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8.不符合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见附表。

二、岗位设置及要求

本次招聘聘用制人员共计27人,具体选派单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招聘公告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http:// www.yangling.gov.cn)、杨凌人事人才网(http://www. ylrsrc.net)及有关媒体发布。此次招聘工作的指定网站为杨凌人事人才网。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查询。应聘人员也可通过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咨询时间:4月27日-5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咨询电话:029-87032621或87035080。

三、报考程序

(一)提交报名资料

应聘人员自行登陆杨凌人事人才网(http://www. ylrsrc.net),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在线填写《杨凌示范区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招聘岗位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专业职称、获奖证书照片(扫描件)等其他资料,和能够证明自己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能力水平的原始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与筛选

报名资料提交工作结束后,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结合岗位要求,按照一定比例对报名人员的专业急需程度、工作资历、接受培训、技能水平和表彰奖励等情况进行综合初审筛选,结果将反馈至报名登记系统内,请注意及时登录查看。资格初审通过后按要求自行下载准考证,报名信息不得做任何变更。

因岗位报名人数不够规定比例不予开考时,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但不得改报不予开考和缩减招聘计划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自行登陆网站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7日9:00至5月15日下午16:00。

(三)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人员登陆杨凌人事人才网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此次招聘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缩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或调整到其他岗位参加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的,不受招聘计划数量限制,采取面谈和组织考察的方式招聘。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可通过杨凌人事人才网查询本人成绩。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之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以及所有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六)考察和体检

依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为准。具体时间、地点在指定网站公布。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符合招聘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按照职工入职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

考察阶段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放弃招聘资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递补。体检阶段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放弃招聘资格的,经研究后,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内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和管理

对聘用人员,统一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选派至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工作,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符合《杨凌示范区聘用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可逐级晋升级别。对聘期内表现优秀的,经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可择优转为正式编制工作人员。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指定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薪酬待遇

聘用制人员根据本人学历、资历,分别聘为高、中、初级人员,薪酬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认真查阅招聘岗位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误报进入后续考试环节的,对考试成绩做无效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四)此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五)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成绩一律无效。

(六)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七)此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八)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此次招聘工作。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杨凌示范区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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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