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公 告

根据《2022年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面试资格复审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登陆杨凌人事人才网(http://rsks.ylrsrc.net)或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缺考科目成绩标注为“-1”,对违纪违规科目成绩标注为“-2”。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4月27日-29日,由考生本人向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二、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根据招聘计划、考生笔试成绩等情况,为确保招聘人员综合素质,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10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不公布笔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将在杨凌人事人才网一并公布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四、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5月9日—5月12日共4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报考杨凌示范区招聘岗位的考生在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杨凌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杨陵区招聘岗位的考生在杨陵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杨陵区常乐中路18号)进行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

5月10日-11日报考221101110001--221101110017岗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地址为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杨凌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咨询电话:029-87035350。

5月9日-12日报考221102110001--221102110026岗位(综合管理类)、221102410001--221102410024岗位(教师类)、221102550001岗位(医疗卫生类)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地址为杨陵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杨陵区常乐中路18号),咨询电话:029-87012129。

具体安排如下:

5月9日上午:221102110001—221102110010(综合管理类)

5月9日下午:221102110011--221102110020(综合管理类)

5月10日上午:221102110021--221102110026(综合管理类)

5月10日下午:221102410001--221102410005(教师类)

5月11日上午:221102410006--221102410010(教师类)

5月11日下午:221102410011--221102410014(教师类)

5月12日上午:221102410015—221102410019(教师类)

5月12日下午:221102410020—221102410024(教师类)

221102550001(医疗卫生类)

六、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2022年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由本人持岗位所需有关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2份)、报名登记表(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教师岗位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4.若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持高校出具的学籍或学历学位证明、学生证、就业推荐表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先参加资格复审,待取得相应证件(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后再次接受核验;

5.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已参加2022年教师资格证考试且成绩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可持公布成绩合格网页截图(需本人注明对其真实性负责)参加资格复审;已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但成绩尚未公布的,可先参加资格复审,待取得相应证件(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后再次接受核验;

6.报考李台街道办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位[岗位代码:221102110026]的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须提供相应的任职文件;在职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须提供聘用合同(加盖区民政局公章);服役5年以上的杨陵区兵源、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材料,证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的考生户口本或高考登记表,证明户口所在地的有效材料为2022年3月8日(含)之前已在公安机关办结落户手续的考生个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卡。

7.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系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8.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振兴计划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有最低服务期限的,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七、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根据我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的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现场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在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2.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本人到现场核对信息,提供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请已经参加笔试且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情形时能及时取得联系。

附件:2022年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pdf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