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关于延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扩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杨管人社发〔2021〕54 号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作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7-21 21:31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示范区社保中心,各参 保企业和职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疫情、稳定就业局势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延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扩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4 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示范区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续实施工作,现就延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扩围政策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符合陕人社发〔2019〕22 号文件规定的稳岗返还基本条件,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控制目标,30 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 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企业划型参照 2020 年社保减免政策执行。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律 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纳入实施范围,按其 2020 年社保减免类型对应确定返还标准。申请稳岗返还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比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减少超过 50%的企业及“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不予发放稳岗返还。裁员率计算公式:(2020 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2020年月均参保人数)×100%。

办理程序: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企业填写《杨凌示范区失业 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审核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并提出补贴意见,由示范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复审汇总。符合条件的,在示范区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稳岗返还资金一次性拨付给企业。

二、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

参保企业职工按国家规定目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国家联网系统可查询到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缴费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1 年(含)以上。技能提升补贴相关申请条件按陕人社函〔2021〕61 号执行。

办理程序:

线下:符合技能提升补助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证书复印件前往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线上:通过微信搜索“秦云就业”小程序进行自助申领。具体操作流程为微信搜索“秦云就业”——“个人就业服务”——“更多服务”——“就业创业补贴”——“技能提升补助申领”。

三、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参保缴费满 1 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杨凌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即 1404 元/月)发放;参保缴费不足 1 年的失业人员,按50%(即 877.5 元/月)执行。失业补助金领取最长不超过 6 个月。参保缴费不满 1 年且申请时仍处失业状态的农民工,按杨凌示范区低保标准 610 元/月,发放 2 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上述政策

保障范围均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2021年7月1日之前已受理申请失业补助金的,其标准按原政策执行。

办理程序:

线下:参保企业办理缴费人员减员申报后,职工可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线上:通过微信搜索“秦云就业”小程序进行自助申领。具体操作流程为微信搜索“秦云就业”——“个人就业服务”——更多服务”——“失业保险”——“失业金申领”。

四、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政策落地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参照原稳岗补贴审核程序实施,杨陵区人社局和示范区社保中心要密切关注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科学测算基金支撑能力,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从严审核把关。对套取、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要如数追回资金,并将用人单位、法人及有关人员纳入失信机制联合惩戒,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上述政策受理期限截止2021年12月31日。

附件:杨凌示范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审核表.doc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