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对象为全区境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取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3.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目录中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不含技师、高级技师等级)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二、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指定银行卡复印件;
4.填写《杨凌示范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条件的个人提供以上所需材料上报示范区社保中心;
2、示范区社保中心经办人员根据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3、经示范区社保中心经办人员审核、报示范区人社局审批;
4、经示范区人社局审批,然后进行公示、发放。
经办机构:杨凌示范区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杨凌示范区新桥路1号政务大厦1楼北侧社保便民服务大厅
电话:029-87036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