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示范区社保中心,各参保单位:
现将《杨凌示范区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2017年10月25日
杨凌示范区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
提升职业技能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鼓励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26号)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对象为全区范围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取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岗职工。
第三条 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企业职工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目录和示范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不含技师、高级技师等级)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第四条 符合条件的职工按下列标准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一)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待国家标准明确后确定。
申请并符合示范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在上述规定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200元。
第五条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第六条 技能提升补贴工作严格按照参保职工本人申请、经办机构审核、结果公示、发放补贴的步骤组织实施。
第七条 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下列资料到本人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陕西省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提供指定银行的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跨统筹地区迁转的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应持原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未享受补贴有效证明。
第八条 示范区两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各自负责所属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资格审核工作,按月对职工申请材料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 (http://zscx.osta.org.cn/)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核实,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及时办理退件,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 杨陵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所属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资格审核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汇总上报示范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复核。示范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后统一报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备案。
第十条 技能提升补贴审核通过结果在杨凌示范区人社部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示范区两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直接将技能提升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或提供的银行卡,并在失业保险经办管理系统内标识该职工已领取职业(工种)及等级的技能提升补贴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技能提升补贴”科目支出。
第十二条 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应加强技能提升补贴的监督,对补贴发放情况定期实施检查、跟踪问效。经办机构应建立基础台账,加强数据收集整理,主动接受审计部门审计。
第十三条 对通过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手段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的,经查实,依照《失业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取消其享受技能提升补贴资格并勒令退回补贴;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杨凌示范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2、2017年度杨凌示范区紧缺继续职业(工种)目录
附件1:
杨凌示范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填写部分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日期 | 联系 电话 | ||||||
身份证号 | 单位 全称 | ||||||||
职业 (工种) | 职业 等级 | 证书 编号 | 发证 日期 | ||||||
社保卡 (银行卡)号 | 持卡人姓名 | ||||||||
(请对以上信息如实填写并核对,如填写有误或不实,由申请人负相关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月 日 | |||||||||
经办机构审核部分 | |||||||||
个人参 保代码 | 参保日期 | 参保 状态 | 累计缴费月数 | ||||||
本次申请符合条件,经公示无异议。本次补贴 元。 经办人: 年月 日 | |||||||||
业务科室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月 日 | |||||||||
单位负责人意见 年月 日 | |||||||||
备注 | |||||||||
附件2:
2017年度杨凌示范区紧缺继续职业(工种)目录
序号 | 职业(工种)名称 |
1 | 绿化工 |
2 | 电工 |
3 | 焊工 |
4 | 钳工 |
5 | 育苗工 |
6 | 花卉工 |
7 | 沼气生产工 |
8 | 汽车维修检验工 |
9 | 污水处理工 |
10 | 手工木工 |
11 | 木工 |
12 | 精细木工 |
13 | 中式烹调师 |
14 | 中式面点师 |
15 | 西式烹调师 |
16 | 西式面点师 |
17 | 美容师 |
序号 | 职业(工种)名称 |
18 | 美发师 |
19 | 数控车工 |
20 | 道路养护工 |
21 | 路基工 |
22 | 土壤环境监测工 |
23 | 车工 |
24 | 铣工 |
25 | 磨工 |
26 | 镗工 |
27 | 食品检验工 |
28 | 制冷工 |
29 | 汽车维修钣金工 |
30 | 汽车修理工 |
31 | 茶艺师 |
32 | 宠物健康护理员 |
33 | 养老护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