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凌示范财局 关于调整大学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杨凌示范区社保中心、驻区高校: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3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630元调整为710元,其中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1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00元(其中中央356元,地方144元。)请你们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保费征收工作,确保保费按时足额征收到位。

本通知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