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看得懂算得清”政策待遇宣传

 

失业保险看得懂算得清政策待遇宣传

 

第一部分  关键概念解读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资金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失业保险费: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依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时缴纳的费用。

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提供的各种帮助措施。

失业保险金:指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的用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费用。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指对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因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给予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职业培训补贴:指按规定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补贴。

稳岗返还:稳岗返还是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化的一项惠企利民政策,自2014年起,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度,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提高返还标准,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效减少失业,稳定就业。

技能提升补贴:是失业保险发挥预防失业功能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指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定期限、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主要目的是激励参保企业职工提升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就业稳定性。

 


          第二部分  你问我答

 

问:参加失业保险有什么好处吗

答:参加失业保险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参加失业保险并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及政策支持,如参保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或少裁员时,可以申领稳岗返还;参保职工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失业后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保障基本生活待遇及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再就业服务。

 

问:哪些单位和个人需要参加失业保险

答:《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陕西<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劳动合同制职工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纳失业保险费,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问:参加失业保险每个月需要交多少钱

答:《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我省失业保险费率两降三延目前陕西省总费率为1%(单位0.7%,个人0.3%),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0630日。

    

问:满足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 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问: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中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指的是哪些情形

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指的是下列人员:(一)因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情形使得劳动合同终止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最长可以领多久呢

答:陕西<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未领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问: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0185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建立了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联动调整长效机制。

全省目前执行的失业保险金标准201951日起调整的,标准如下:一类工资区1620/,二类工资区1530/,三类工资区1440/月。

 

         问: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有哪些待遇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同时享有以下待遇:(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由失业保险基金向其遗属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问:如何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答:社会保险法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规定如下:(一)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二)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三)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2019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加快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我省通过减少证明材料,增加服务供给,推进网上申领,实行信息比对核实,推进经办机构作风建设等方式,优化办理程序,简化申领手续,减少证明材料,切实提高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目前,我省已实现失业保险金申领网上办理,失业人员登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http://1.85.55.147:17007/index.do),足不出户就可申领到失业保险金。

                                         

         问: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有哪些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问:对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如何处理

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问: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和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由失业保险基金向其遗属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问:农民合同制工人可以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答:《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陕西<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期限为每满1补助1个月但最不超过24个月,补助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问: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吗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问:哪些企业可以申请企业稳岗返还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请企业稳岗返还: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

 

问:哪些企业不能申请企业稳岗返还

答:下列企业不能申请企业稳岗返还:

1.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2.严重失信企业;

3.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

 

问:我省企业稳岗返还的标准有哪些

答: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二是深度贫困地区,稳岗返还标准提高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三是属于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的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高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80%

问: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答:2020年度,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

4.参保人数在30人以上、面临生产经营暂时性困难且恢复有望、2019年第四季度以来连续亏损2个季度以上的企业。

问: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标准有哪些

答:国家规定,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

我省2020年的稳岗返还标准按上年度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确定

 

问: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返还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应具备以下3个条件:

1.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应具备12个月以上支付能力

2.实施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的统筹地区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应具备24个月以上支付能力;

3.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问:稳岗返还资金使用范围有哪些

答: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问:满足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企业、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在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上4类证书,并在证书认定日期之起12个月以内,都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职业技能提升标准。取得上述证书(不含技师、高级技师等级)的,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问:技能提升补贴是否限定所学工种必须是本职工作相关的内容一年是否只能申请一次

答:实施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初衷,在于激励职工提升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增强就业稳定性,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降低失业风险。参保职工跨行业、跨工种考证,反映出其提升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强,即使不与本职工作相关,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本人技能水平和生活质量,这与制定政策的初衷是一致的。因此,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不限定所学工种必须是本职工作相关内容,也没有受益次数的限制,只要符合申领条件即可享受。

 

问:失业保险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参保单位有什么支持政策吗

答:一是将深度贫困地区依法足额缴费的参保企业,稳岗返还标准由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提高到60%。二是深度贫困地区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第三部分  案例分析

 

    案例1张某20183月份失业后申请了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15个月失业保险金。20186月,张某的朋友给他安排了一份只能做3个月的临时库房管理员工作,给张某支付一定报酬且为其参加失业保险。与此同时,张某仍在空闲时间寻找其它工作。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知情后从6月起停发了张某的失业保险金。请问如果张某3个月后再失业,还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请说明理由。

    解答:可以继续领取。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本案例中的张某如果在工作3个月后再次失业,还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案例2张某20131月起至201712月在A公司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累计满5年,失业后没有领取失业保险金。20191月,张某在B公司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试用期3个月后,B公司以张某不符合单位岗位要求为由,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请问张某是否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能,最长可以领取多久请说明理由。

    解答能,最长可以享受18个月。根据《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张某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合并计算。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张某在A公司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累计满5年,可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8个月。

    

    案例3杨某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故死亡,其遗属在依法领取了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之后,是否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请说明理由。

    解答杨某遗属可以领取失业保险抚恤金,但不能再领取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一项。

    

    案例4张某从某单位失业后,经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可享受18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并按规定为张某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张某在领取完第10个月失业保险待遇后,找到新工作,新单位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请问张某入职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可否继续由失业保险机构代为缴纳请说明理由。

解答不能,应由新就业单位和本人共同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张某就业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新就业单位和本人共同缴纳。

 

案例5张三20081月至201212月在A公司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20131月因个人原因从公司主动辞职。八个月后,张三在B公司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并于 20191月因合同到期再次失业。请问

    1张三在A公司失业后,是否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请说明理由。

    2张三在B公司失业后,是否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请说明理由。

    3张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是多久请说明理由。

    解答1张三在A公司失业后,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张三在A公司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的申领条件。

    2张三在B公司失业后,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因张三在B公司是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失业的,且符合其他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因此,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3享受期限是24个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张三在A公司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4年,在B公司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年,合并计算为10年。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因此,张三可享受最长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案例6某市AB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2019年,两企业均按要求准备了申领资料并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企业稳岗返还2018年度,A企业上年度裁员率为4.9%B企业上年度裁员率为2.88%,该市2018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5%,全国平均为3.8%。请问:AB企业是否能申请领取企业稳岗返还

解答:A企业不能领取,B企业可以领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规定,企业申请稳岗返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本案例中,A企业上年度裁员率高于统筹地区及全国平均城镇登记失业率,B企业则具备申请企业稳岗返还应具备的所有条件。

 

案例7赵某为某企业职工,已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5年。李某为赵某表弟,在某企业上班已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2年。20195月,赵某和李某同时考取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证书。2019 10 月,赵某约同李某一起前往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请问李某和赵某都符合申领条件吗请说明理由。

解答:在此案例中,赵某、李某都符合申领条件。

主要理由: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 规定,对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3年及以上,自201711日起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按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的上限标准申领补贴。为进一步发挥政策效应,激励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规定,自201911日至20201231日,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参保12个月及以上。职工可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补贴。

本题中,李某、赵某在201911日至20201231日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已参保缴费满12个月,符合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案例8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出台后,某民营企业人力资源主管小张因岗位需求,于20172月考取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证书,并在 201711月成功申领到 1500元技能提升补贴。20195月,小张取得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证书,准备再次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同事小王却告诉小张同一个职业工种只能申领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小王的观点正确吗

解答:不正确。

主要理由: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 规定,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小张第一次以考取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证书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其在20195月取得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证书属于同一职业工种更高等级,可以再次申领补贴。因此,小张可凭获得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证书再去申领一次技能提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