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4日下午社会事业局分管领导和同志前往杨陵区民政局就当前工作,特别是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一是督查各项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切实保障城乡低保户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目前杨陵区累计发放低保金801.77元,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30.9万元,为全区农村低保对象562户发放冬季取暖费13.48万元、对城市低保对象36户发放冬季取暖费4.32万元,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电价补贴3.58万元,为42户特困人员发放电价补贴2520元,发放取暖费8200元。
二是通过加大巡查力度,健全主动和先发机制,拓展救助渠道等方法,发布受助人员有关信息28条,帮助65名流浪乞讨人员成功寻亲并返乡回家,劝导街头流浪乞讨人员20人,接待救助52人,发放棉衣裤20套,棉鞋十双,棉被8床。
三是开展冬春救助工作,审核救助对象325户735人,发放棉衣棉被540套,发放生活救助资金12.27万元,临时救助174次,发放资金56.87万元;医疗救助1676人次,发放资金214.49万元。
四是为全区337名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补贴93.11万元。为636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92.71万元,为179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33.98万元。
五是要求切实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经常性对各养老机构和福利院消防设施,电气线路,和供暖设施进行检测保养,年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确保养老机构老人安全。
六是就示范区国有企业社区管理职能和办公用房移交事项进行了协商,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确保按期完成交接工作。